2011年02月10日
摘錄自2011年2月10日中國時報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修改《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中有關公投的方式,環保團體一致反對,認為政府是便宜行事,要民眾自己發起公投,還得通過連署門檻,過程非常困難,且一般人根本無法組織動員。此舉會使弱勢者更形弱勢,不符合環境正義!
關注核廢料議題多年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表示,政府想挑簡單的路走,後續只會遭遇更大爭議。因為沒有一個地方願意接受核廢料,無論是台東達仁還是金門烏坵都對強烈反彈,硬加在頭上的東西,絕對會激起民怨。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也說,這樣的做法「當然不行」,核廢料場挑中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弱勢的地方,把發起公投的責任推給居民,相當不負責任,一般民眾根本沒有這樣的能力。且台灣的公投法門檻極高,連政黨發起都無法通過,何況一般小老百姓,這樣的作法違反「環境正義」!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感覺是原能會實在沒辦法,才會想用這種方式解決,相當不可取。偏鄉老百姓平常要工作,哪有時間去搞公投?對於回饋金的發放方式,擬從補助公共建設,改為直接發給當地人高額回饋金,崔愫欣認為,此舉的確較有吸引力,但不要低估了台灣老百姓的認知與力量。畢竟,核廢料是千年、萬年的毒害,大家還是會為子孫好好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