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居日月潭的原住民族邵族,昨(26日)首度總動員,約70名族人,放下日常工作,搭3個多小時的巴士,北上行政院請願。他們的傳統領域,未受《原住民基本法》保護,反而在法務部解釋下,眼睜睜的看著祖先留下來來的土地,一塊塊BOT出去,給財團、港資;政府承諾的復育園區仍無下文。他們要求行政院,重視原住民基本法,完成核定的復育區計畫,在此之前暫停所有的開發計畫,確保邵族安身立命之地。
立委田秋堇指出,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將邵族傳統領域以BOT方式興建向山大飯店,由港資入場,只為了讓陸客來台旅遊「一條龍」,肥水不落外人田。拿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去交換無助於部落永續發展的開發建設。
無視烈日高照,身著傳統服飾的女祭司在行政院門口,舉行驅趕惡靈儀式,盼望有助於台灣政治清明。在幾位原住民以及邵族代表發言後,十位代表在立委田秋堇陪同下進入行政院,包括原住民委員會、環保署代表,都參加討論。不過對於政務委員楊秋興做出的「原基法不適用」的決議,並不願意檢討。而環保署則僅表示,歡迎部落針對不實環評內容提告。
法務部:傳統領域未劃定 不適用原住民基本法
向山BOT已通過專案小組審查,即將於本周五(30日)進入環評大會決議。行政院於2012年8月因向山旅館BOT案,召開專案會議由法務部做出「本開發案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未依法劃定前,尚無原基法第21條之適用」的法律見解與決議,讓原民會在後續的環評審查禁聲不語,而使本案勢如破竹,順利過關。
只是原基法的主管機關是原民會,卻由法務部進行解釋,令族人十分詫異,痛批原民會自廢武功。
立委田秋堇發言表示,8月30日的環評大會是一場決戰,向山飯店BOT案,未對邵族文化衝擊進行評估,環保署居然讓環評進入大會。他指出,苑裡風車的環評可以因為民意調查不實而退回,今天所有的邵族人都站出來,向山飯店的民意調查絕對不實;如果環保署堅持要開大會,那麼就只有一個結論,就是退回重審,其他結論完全無法接受。
邵族民族議會議長巴努‧巴嘎暮暮表示,向山飯店BOT是達到中國觀光業者「一條龍」的目的,對於台灣的觀光以及邵族一點幫助也沒有。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則表示,將於8月30日串連全台灣的原住民族包圍環保署。
原住民基本法 應由原民會解釋
有關向山BOT案,因業者的環評書說明會會議記錄有偽造之嫌,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黃居正目前正協助邵族提出行政訴訟。邵族民族議會不具有法人資格,不具備行政訴訟的能力,因此需要全族人大大小小連署,以集體訴訟提起行政訴訟。
黃居正是在環島訪視時,拜訪邵族卻看到族人悶悶不樂,詢問之下,才瞭解到他們過去收到來自環保署、原民會以及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公文,聲稱向山飯店BOT開發案經過族人同意,吃了悶虧卻又說不出口。幸好業者舉辦的說明會現場有人錄音,也已做成逐字稿,加上當天參加者的簽名,可得知邵族人參加的人數。這些結果將以公文回覆,說明會議記錄不實。
黃居正指出,法務部的解釋從頭到尾都違憲,原民會本來就該趕緊公布傳統領域。
黃居正表示,原基法4個子法都已完成,原民會卻不敢公布;何況即使土海法未公布,也不表示不能公布傳統領域。傳統領域公告不需要土海法,用行政命令也可以。原民會不做,只說明了背後強大的政治壓力難以抗衡。
回復傳統領域 從建立共管機制做起
黃居正說,最近剛舉辦的拜鰻祭,看到邵族人只能限縮在自己家門口進行,因為傳統領域不見了,只能用可憐形容。對於前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卸任前解釋傳統領域是文化領域,表示無法認同。「傳統領域是讓被剝奪的領域恢復,包括陸域及海域;如果沒辦法全部恢復,至少要有某種程度的妥協。」
這個妥協點應以憲法和原基法為基礎,原民會應以此角度來解釋,既有的保留地是否能與國有土地交換,或者說雙方就被認定為公共利益的部分,建立共管機制。
原基法第22條指出,「政府於原住民族地區劃設國家公園、國家級風景特定區、林業區、生態保育區、遊樂區及其他資源治理機關時,應徵得當地原住民族同意,並與原住民族建立共同管理機制」黃居正認為,共管就是達到恢復的手段。
只可惜,原民會未針對建立共管機制進一步討論,交由研考會來做。黃居正批評原民會,從第一分鐘到今天都沒有善盡原基法主管機關的責任與角色,「不要說執行,連解釋的功能都沒有做。」
黃居正認為,環境議題最後還是回到全台灣,而非只是原住民的議題。「對於森林、水土保持地、或者海岸、魚場等傳統領域,可比較原住民和漢人的管理能力,看誰的管理結果對台灣全體的環境最有貢獻,誰有貢獻就交給誰管理」從這個角度思考,就能得到好的妥協點。
保護少數民族 國際有例可循
國際間大力推動少數民族保護,連一向以「單一民族」姿態自居的日本,也於2008年6月6日通過法案,正式接納北海道的阿伊努人為日本原住民族。在這之前,早於1997年日本政府通過「阿伊努文化振興法」(或稱「阿伊努新法」)每年編列預算,讓民族議會得以運作。
無論是日本官方或學者研究,都知道阿伊努人的存在,阿伊努新法開宗明義即指出,考慮阿伊努民族現況屬於少數、弱勢民族,有補救之需要,而制定法令保障。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執行長黃智慧以此為例指出,台灣在保護少數民族並不落後,扁政府時編列5.5億經費幫助邵族,但到了馬政府卻大幅度拖延,甚至演變為迫害,不斷以原基法沒有子法為由,變更開發原住民傳統領域。
「沒有邵族,日月潭還能叫日月潭嗎?沒有原基法21條,原住民還叫原住民嗎?」對於政府宣稱無法執行原基法第21條,黃智慧表示「原住民基本法無法執行是政府的責任不是原住民的責任」。
為何不BOT給邵族?──邵族青年的意見
小時候還記得的那些傳統領域,都已經變更他用,以前看出去全都是自己家的土地,經過土地一再重劃,只剩下4間房間寬的土地。這都不是家人變賣掉了,而是老一輩人不懂,在土地變更的文件上簽名失去土地。
政府會說,是你們沒有去申請(補償)。老一輩的人怎麼懂?不懂怎麼申請?
原本當地已經有汙水處理廠,卻又要蓋一個汙水處理廠,徵用爺爺的土地,為此也曾經抗爭過,結果政府又把汙水處理廠遷移,佔用土地。現在他們又要做纜車,很多地方都是復育區,都BOT出去。
以前我們砍一棵樹都不行,現在他們砍了幾百棵都沒關係。
部落要發展,原民會、南投縣政府以及日管處應站在如何輔助邵族怎樣建設才是對的,要BOT給邵族也可以呀,你不能一直找外面或有關係的人來,連大陸的也來了。
與其BOT給別人,為何不是幫助族人在自己的土地經營。就算讓族人用自己的土地,族人也願意。
以前的國小在村莊的中間,那也是族人捐獻出來的,吳敦義當縣長後把學校移到山上,然後這裡又被BOT掉了。
你怎麼可以把我們的學校移到山上,然後變賣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