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請人處理的就是廢棄物?花錢買來的就是資源?」立委陳節如直指兩者界線模糊。
3日上午,新任環保署長魏國彥,在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中,報告由「廢棄物清理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整併而成的「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遭立委砲轟「了無新意」,只是合併兩者;也指出仍無法有效解決填海造島、廢爐渣管理、生活廢棄物等不少問題。
廢棄物登記「產品」 不受環署管制現弊端
「把所有的物質都當成資源來看,不能利用的就造島,這還是一種資源。」上任滿一個月的魏國彥如此表示,基於這樣的思維,他提出1974年制定公布的「廢棄物清理法」主要在於末端管理,2002年制定公布的「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則加強資源回收利用,但由於二法有法律適用競合情形,因此環保署2004年即開始研議整併成為「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
本法共9章,計116條。魏國彥指出,此法將把現況重點問題入法規範,包括了資源循環零廢棄、促進源頭減量及綠色消費 、廢棄資源之認定 、整合再利用管理權責、廢棄資源產源責任、廢棄資源清理管理、追償不法利得遏阻非法棄置等。
但委員會內多位立委對此法案仍有不少疑慮,陳節如認為「廢棄資源」這個名字將「廢棄物」與「資源」兩者混淆。林淑芬則擔憂脫離了「廢棄物」之後,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管理,反而更不受管制。
林淑芬指出,長久以來,廢棄物以登記為「產品」的方式,不受環保署管制,甚至出現「無害」有毒廢棄物的分類,叫民間難以接受。吳育仁便以廢電池為例,指出業者以不法手段進口,甚至還可以向環保署領取補助的弊端。田秋堇也以中鋼在旗山區大林里一處水質水量保護區內回填廢爐渣,讓水池呈現詭異的泛藍色,指出目前國內對廢棄物的管制漏洞百出,環保署想修法,便該對這些問題一併提出解決方案。
修法毫無新意 立委籲莫蕭規曹隨
江慧貞與林淑芬等立委皆表示,目前環保署所提出的版本仍是「兩個湊湊ㄟ」,只是剪貼、混合目前兩法,但其實無新意可言。林淑芬更要求,魏國彥應提出新的見解,而非繼續「蕭規曹隨」沿用前署長對業者較友善的態度。
蔡錦隆指出,尤其填海造島部分茲事體大,應分出來另立專法,而非目前的包裹在其中。魏國彥回應,在草案中,填海造島部分只是授權環保署之後去訂定,目前僅對填方做出設定,之後還會推出更詳細的規定。
陳節如表示,除了這些爭議,此法將衍生出上百條子法,環保署到底「準備好了沒?」她相當存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