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而綠】在高牆下敲磚:元貞律師事務所李明芝 | 環境資訊中心
30而綠

【30而綠】在高牆下敲磚:元貞律師事務所李明芝

2014年09月18日
作者:言月青

大埔案是明芝畢業後承辦的第一個案件。

今年1月,台中高等法院宣判,苗栗大埔拆遷案,張藥房等4戶勝訴、內政部徵收違法。陪伴居民走過3、4年抗爭、訴訟歷程的關鍵人物之一,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31歲的李明芝律師。大埔案是明芝畢業後承辦的第一個案件。

跨出法律系 探求人的溫度

說話有點快、眼神鮮活的明芝說:「我是標準的『天龍國』小孩,完全沒想過會參與這樣的事件!」

18歲時,明芝考上台大政治系,並在大二開始雙修法律系。大三時,她和男友一起走進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當志工,透過讀書會與電影欣賞,認識人權議題。明芝開始發現法律訓練的不足:「實用歸實用,但就是工具、只告訴你遇到糾紛怎麼處理,但法條背後,蘊藏的社會運作、權力痕跡,卻少被討論。」

基於這股不適感,明芝跑去修社會系的課,因此得到不少思考上的啟發。一路摸索的過程中,李明芝發覺自己喜歡與「人」有關的議題:「那時候很多掙扎,不確定自己想當律師。我甚至想過要當社工,跑去修社工系的課!」當時的她仍努力考取律師,卻也慢慢走上和一般律師不同的路。

明芝在司改會的參與,讓她認識長年投入司法改革、元貞聯合事務所的高涌誠律師。該事務所有不少位律師,長年投入公益議題的訴訟工作。明芝將這些熱心公益的前輩視為典範,在心中打定主意:非元貞不進。

一腳踩進土地人權議題

2010年9月,大埔案毀田事件發生後不久,還在就讀法研所的明芝,如願進入元貞實習。當時,長年投入國內環保訴訟案件的詹順貴律師,正準備成立土地徵收條例修法小組,明芝也加入其中,一腳踩進土地人權議題,就出不來了。

「我進入元貞以後,時間幾乎都花在大埔案和土地徵收相關議題。」為了趕在同年11月,農民上凱道時,可以推出民間版本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草案》,明芝花了整整兩個月,全心投入,認識、熟悉這些學校沒教過的法條內容。

投入修法的同時,明芝協助大埔劃地還農的公文往來,確保賠償的落實,並擔任四戶居民的訴訟律師

投入修法的同時,明芝協助大埔劃地還農的公文往來,確保賠償的落實,並擔任4戶居民的訴訟律師:隔年,明芝投入研考會的土徵改革研究計畫,透過查文獻、跑田野,推敲台灣土地徵收問題所在,並且跟隨詹順貴律師實踐「一方有難,八方來援」的精神,跑遍全台各地的徵收現場,對當地居民說明土地徵收的真正樣貌。往返事務所和田野之間,明芝累積了大量現場經驗,學術研究幫助她更快掌握制度問題,再將問題點寫進上訴理由狀,回饋到進行中的大埔案。

走進地方濃密的人情網

大埔案讓明芝走出天龍國看見濃密的人情風景:「大埔的鄉親善良又重情,我們每次去,他們什麼事都幫你準備好、把你當女兒照顧...在台北不會有這麼重的情感連結。」然而,地方緊密的鄰里關係,卻也給反對徵收戶帶來極大的壓力:「在這樣的地方,周遭的人覺得不該反對的時候,你反對,別人就覺得你是來亂的。」

2010年怪手毀田之後,居民聽到警車或大型機具進駐的聲音,就會嚇醒。張藥房被拆以後,對面的超商門口,總有不明人士往張藥房凝視;鄉親打電話和人相約,到了現場,常有不相干的人在場守候。徵收帶來的恐懼,不只是房子被拆,有形無形的監視,形成一張令人窒息的網。四戶當中,一位念高中的女孩,跟明芝說大學要念心理系:「因為她覺得大家壓力很大,需要心理醫生。」

一個徵收案,改變許多人的生命,成為一道道難以跨越的關卡。

明芝有感而發地說:「這樣的狀況或情感連結是都市人很難想像的。對台北人來說,拿一筆錢、搬家就好了,反正本來就跟土地沒什麼連結;但是你去了當地,才知道為什會說,我就是要守護家園,你不要來隨便拆我們的房子。這幾年我深深感受到這件事情。」

一紙判決 牽涉的是人生

協助居民捍衛居住權的過程,需要不斷調適自己的心理壓力:「人權案件不像商業案件,你面對的是很多人的人生。」現行制度如高牆,3、4年來,明芝做的,是漫長的敲磚工作。

去年,張藥房被強拆、張森文先生過世時,明芝和夥伴們都非常自責:「覺得自己是不是在法律訴訟的策略上少了什麼,可能是別人可以做到、但是我沒有想到的。以至於沒辦法幫他停止執行、導致房子被拆這樣的結果?那時候還有夥伴說,整個案子就只看高等法院怎麼判了。」這樣的期待,對明芝是極大的壓力:「過去的判例,對區段徵收違法的判決幾乎是零啊!」

在訴訟中,律師通常是代理人、旁觀者,必須和當事人保持距離。但在大埔案中,明芝發現,自己必須參與其中:「如果你不當一個參與者,很難改變事情。」過程中,律師負責提供法律專業,環保團體則進行活動串聯,引發社會關注。外圍的議題運作,也透過外圍的議題運作,影響封閉的法律體系:「張先生過世之後,法官就有跟我們聊到,收到很多人寫陳情書進來,跟他說張藥房不能拆什麼的…開庭的時候,法庭旁聽席都坐滿,還另外開了旁聽室。這些,法官不可能感受不到。」

勝訴當下,明芝並不特別開心,「因為覺得本來就應該要如此,只是覺得,終於對當事人有交代了。」她也坦承「要不要當律師」永遠都是她的人生疑問:「這牽涉到太多人的人生。」

回想這一路走來,好的、壞的,對明芝都難以磨滅。大埔案也影響了她的人生。7月,她和先生一起到當地拍婚紗,邀戰友們一起入鏡:「這些當事人對我來說已經不只是當事人了,在這個案子當中,我的確是以法律作為社會運動的工具。我關注的是反迫遷、居住人權的議題『你沒有權力逼迫我做我不願意的事。』─這是我的核心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