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陸合作 美核廢料或出口安置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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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陸合作 美核廢料或出口安置

2015年04月23日
摘錄自2015年4月22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美國總統歐巴馬提出,要與中國大陸簽署為期30年的核能合作協議,美、中「核作」將允許兩國互相轉移核材料(material)、核子反應爐、零件和科技,但仍需國會通過。

美國這幾年面臨民眾抗議核廢料置放問題,歐巴馬上任後,實現競選承諾,中止前總統雷根當年提出以內華達州育加山為基地、興建育加山核廢料儲存庫(Yucca Mountain Nuclear Waste Repository)計畫。

根據美國國會報告,美、中核能合作協議可追溯至1985年雷根主政時,當年雷根提出美、中核能合作協議,引發國會高度關切。1989年發生天安門事件、美國制裁中國大陸,協議也擱置。直到柯林頓入主白宮,才於1998年簽署後生效實施。

協議生效後,小布希時代的副總統錢尼(Dick Cheney)2004年訪問北京、與時任大陸國家副主席曾慶紅會談,曾慶紅當時表示,中國計劃到2020年要興建24至30個核電反應爐,而每座核電廠的造價約15億美元。歐巴馬這次擬定的協議不但有包括反應爐等技術的合作,白宮還提到「核材料的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