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府四度敗訴 法院:美麗灣復工違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台東縣府四度敗訴 法院:美麗灣復工違法

2015年09月10日
本報2015年9月10日台東訊,特約記者郭靜雯報導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做出判決,台東美麗灣渡假村的復工不合法,因為此案依據的環評審查,先前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因此,復工的合法基礎並不存在。

台東縣政府與美麗灣公司在2004年簽下杉原海水浴場50年BOT契約,原本的公共海水浴場,以規避環評的手段,違法興建起台東海岸線最突兀最危險的美麗灣飯店,開啟了10年人民與環境公益律師聯手對抗官商違法的法律訴訟路。

今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政府在2013年3月同意美麗灣公司復工的行政處分為違法,應予撤銷(102年訴字第00481號)。理由為復工函所依據的2012年12 月22日第七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結論(102年訴字第228號),經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違法,復工處份的合法性基礎(環評審查結論)已經不存在,自然復工函屬於違法。而這個訴訟也已經是台東縣政府在美麗灣案上的第四個敗訴,創下台灣環境訴訟史上的紀錄。

原告居民及監督團體組成的「反反反行動聯盟」聽聞勝訴消息,都非常振奮,感謝天地祖靈對土地、子孫的祝福,網友也瘋狂轉貼,一片「讚」,認為台東縣政府不該應再上訴,盡快拆除美麗灣飯店,將原有沙灘還給人民。

美麗灣渡假村爭議於2014年由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縣府敗訴,但2014年年底,連任的縣長黃健庭不顧輿論呼籲,堅持上訴。繪圖:昱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