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出目標2020年PM2.5不超過每立方公尺15微克,環保署的「清淨空氣行動計畫」要如何做到?環署每年徵收的空污基金約40億,然運用的結果可有實際改善空氣品質?29日上午立委賴瑞隆與陳曼麗舉辦空污基金的收支與運用公聽會,想為新政府尋求空污防制費的效益極大化。
出席的各縣市代表異口同聲表達,希望更多比例的費用交由地方運用,更提出空污具流動性,除了污染源所在,也應關照位在下風處的縣市;與會環團則強調公民參與、資訊公開,讓NGO在決策過程中有身份,由公民來決定基金怎麼用,確保「防制計畫是我們需要的」。
立委賴瑞隆、陳曼麗召開空污基金公聽會,討論收支與運用。攝影:賴品瑀。
環署空保處處長陳咸亨報告,空氣污染防制費從1995年開徵,以徵收空污費的方式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目前在固定污染源方面,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依照防制區分級、排放量累進方式,分三級計費,主要對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三項徵收。40%由中央統籌運用、60%直接撥交地方政府自行運用;營建工程則由縣市政府徵收運用;至於移動污染源,則是以0.2元/公升對汽柴油徵收,徵收與統籌運用都屬中央主管機關。
空污基金年預算40億 是否對症下藥?立委籲檢討
以2015年為例,空污基金的總收入有74億元,29.7億來自移動污染源,固定污染源方面,中央拿到的60%有10.8億、地方收入的40%則有16.5億,地方另有營建工程的13.4億。地方除了上述的固定污染源、營建工程外,尚有中央補助款11.2億,合計起來地方可運用的經費為41億708萬8千元。
檢視2016年空污基金的用途分配,所編列的40億4565萬元,46%用在移動污染源管制、
再者地方政府執行空污防制工作10%、固定污染源管制7%、溫減基金7%、推動低碳永續家園7%、空氣品質監測6%、空氣品質規劃6%等。據環署資料顯示,中央與地方每年執行的空品維護改善相關計畫有300項以上,包括對PM2.5、工廠、營建工地、機車、綠美化、柴油車、餐飲業等管制。
但民眾是否有感受到空氣品質的改善?對此,立委賴瑞隆質疑,空污基金的運用自設績效目標、再自行評鑑,且現行法規並未明列中央補助地方的依據與後續監督機制,都顯示空污基金的運用有需要改善,因此他打算再為此召集更多會議與討論,陳曼麗亦透露,雖然本日民進黨在議場甲級動員中,因此下任環保署長李應元無法到場,但是他相當關心此事,還要了資料。
「並不是有繳錢就可以污染!」空污費的收費標準劈頭就遭檢討,彰化縣政府代表便指出,境內許多固定污染源為小型鍋爐,空污費一季僅需900,認為偏低應該提高。看守台灣協會理事長劉志堅建議拉大級距,以迫使高污染者不再將污染的成本外部化外,彰化環盟秘書長施月英也提出增加溫室氣體、臭氧、PM2.5等項目,並應有季節性差別。
而在基金的分配上,包括彰雲嘉南高等地方縣市代表,一口同聲的爭取更大的比例提撥由地方來處理。彰化與嘉義縣更指出,該縣自身污染源少,然空污會流動,身處下風處的地區才是實際受到影響的,因此彰化縣建議因建立一套擴散模式,讓受到波及者能得到這筆經費。
空污基金如何花 縣市:爭取更高比例提撥 民間:更多公民參與
但在地方政府爭取更多經費的同時,民間團體則質疑縣市政府是否善用了空污基金,因為不乏在空曠無人處劃設空污禁區,並種幾棵樹綠美化了事的實例,顯然沒有對症下藥。而環署至今仍將空污基金拿來補助電動機車,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也質疑其效用,認為環署從未估計此舉是否真的減掉二行程機車所造成的污染。
民間團體認為,空污基金所投注的工作中,不乏一直在重複、不見效率的需要檢討,不能埋著頭預算一年一年照著編外,更重要的是,應該在制訂計畫的過程中,便做好公民參瑀瑀資訊公開,讓NGO在其中有所角色。
施月英更指出,目前中央僅在台北設立一個委員會,不說開會都只在台北外,在台北也恐怕很難理解中南部縣市的真實需求,建議應該北中南東四區都設有委員會,更貼近在地狀況,也方便區域跨境治理。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仁惠提醒,美國的超級基金中,重視地方合作、更有公開徵選方案機制。對民間而言,應在編列預算、提出計畫的階段,就有更多民間參與決策,讓公民來決定基金怎麼用,確認「防制計畫是我們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