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阿里山鄒族社會發展之趨勢 (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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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阿里山鄒族社會發展之趨勢 (二)

2001年02月25日
作者:湯宏忠(嘉義縣政府社會局副局長)

二、改善山區交通建設,以利民行

山區的聯外道路為人民生活的動脈,無論是日常生活互通有無或是緊急救難之所需,道路的良窳可以說是原住民生活品質好壞的一項指標,道路良善對於原住民農業產物的流通具有相當的便利性,對於擁有豐富天然觀光資源的阿里山鄉而言更是必要。交通建設完善引進觀光,增加當地農產品的銷售,無形之中帶動了地方經濟,改善了原住民的生活。迄今阿里山鄉幾條主要道路尚未拓寬完成,對原住民農業產物進出相當不便,諸如嘉169線、嘉129線、嘉155線、台18線阿里山公路。里佳至山美段、十字路至達邦段兩件工程,因賀伯颱風暫緩開闢,實際上里佳至山美段早已完成一部分,將來通車後可以縮短里佳居民約一個小時的車程,另茶山通往台三線道路拓寬工程,業已納入公路局八十九年度計畫,希望這些主要道路工程開闢興建或拓寬,同時兼顧環境保護及生態維護與山區人民生活之所需。

其它與原住民生活息息相關的道路尚有:達邦第九鄰泥亞庫巴道路、第九鄰亞拉巫啦巫雅農路、伊斯基雅娜住宅區巷道、第九鄰都伊都農路;里佳第七號農路等,這些道路或因風災受損,或因原本就為土石路面只要一遇到大雨使得路況不佳,車輛容易打滑,甚至有落石威脅過往車輛的行車安全,因為這些道路係當地居民為謀營生活進出之主要道路,實急待改善以利交通的順暢與山區居民進出安全。

三、維護原住民生計,歸還原住民土地

原住民保留地面積有二十五萬公頃,約佔我國土地面積十二分之一,前台灣大學農業經濟系客座教授,現為日本名古屋學院大學教授中村勝曾指出 (11 12,1996),由於國民政府沿襲日本殖民時期的保留地政策,破壞了原住民賴以維生的資源,這些土地曾經是原住民共同狩獵、採集、漁撈的經濟命脈。對原住民而言,「有土斯有財」更是感同深受。原住民居於偏遠山區原本謀營生活就不易,生活條件更是不比平地,剝奪其賴以維生的土地資源成為了所有原住民社會中問題的根源。其所衍生的問題包括貧窮、酗酒與人口外流等問題,經濟條件的無法改善對於部分存在於原住民族群中的問題恐有難以解決的一天。

對於這些原本屬於世代謀生的土地,今日卻無以為繼的窘境應儘速解決。

四、調整農業體質、維持原住民生計

阿里山鄉農地面積超過2000公頃以上幅員遼闊,鄉民80%以農為業,為因應國內農產品市場開放的衝擊,應重新調整山地農業經營之策略,透過觀光遊憩與農產品結合的方式以達成永續及雙贏之目標。所以山地農業經營計劃的定位應朝向觀光休閒農業發展策略的擬定,在政策具體落實協助輔導原住民經營民宿休閒農場,相關硬體公共設施的充實包括:道路綠化美化、休閒木屋興建、停車場、涼亭、標示牌、農產品展售中心、農產品初級加工區、健康步道、多功能蓄水池等,以營造理想農場環境。

對於已形成雛型之休閒農場與觀光據點,優先加強輔導進一步提升觀光水平,如達娜伊谷自然生態公園、特富野休閒農莊與拉拉喀斯神秘谷、豐山村各觀光據點、鬼湖休閒農場等,以達到阿里山鄉以觀光帶動經濟產業發展之目標。

五、提高造林補助金

由於阿里山鄉位於曾文水庫水源保護區,水土保持的工作自然更顯重要。但是卻受到相關法令諸多的限制,無法做適度的開發,甚至不能開發,影響到原住民的權益。「飲水思源」,對於水源地的造林本應給予適當的補償,但是現今原住民保留地的造林補助金比國有林班地還低,目前全民造林獎勵金雖提高每公頃廿年補助五十三萬,但誘因不足,難以應付基本生活需要,加上二十年後才可以成林申請砍伐,致使林農造林意願降低,建請鼓勵造林每公頃每年提高獎勵金,方可使原住民林農收支平衡,促使原住民林農放心專心造林,以達青山常在綠水常流。否則偏低的造林補助金勢必難以提高造林戶的造林意願,自然而然原住民可能將土地移為它用,或出租或出賣,常有超限利用情況。

同時早期造林地已經成林者,應比照給予適當補助,否則如經砍伐後,重新造林才予補助之政策,將再次傷害國土保安,嚴重破壞水土保持.這些土地原本是鄒族原住民賴以維生的資源,因為造林補助金偏低又加上相關法令的嚴格限制土地用途,更使得原住民的生活雪上加霜,經濟條件的無法改善,產生的問題又回到如上所述,對原住民社會所產生的問題更無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