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港衝突不斷的根源為何?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和平港衝突不斷的根源為何?

2000年06月28日
作者:謝沐璇(記者)

和平水泥工業區專用港從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至今,為時6年,卻一波三折。除了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過程中,審查委員、地方主管機關、或環保團體對此案有諸多疑點或建議;養灘工程計劃書審查中,各單位也提出相當多的疑慮及建議;報章雜誌或學者、研究單位的評論;甚至花蓮地區漁民直接走上街頭的抗爭活動,都是衝突的行為的表現。和平港公司原預定於89年初完成啟用和平港,以配合預定於88年6月開始營運的和平水泥專區,而今不僅建港進度落後,只達完成海堤工程部份,但在今年6月仍有崇德地區漁民持續地提出抗議聲浪。就社會發展而言,衝突的時程愈加長,耗費的人力、物力也愈多,社會成本花費也愈高。

廣泛來說,因為社會上資源少而不足分配;以及社會地位及價值結構上的差異,不和諧甚至敵對的互動即產生衝突。和平港開發的一連串衝突乃至於抗爭事件,說明和平水泥工業區專用港的開發行為,已經促成二個或以上的相關聯主體(利益團體,stakeholders)不和諧狀態,其代表的不只是有形的利益需求差異、或不同的意識認知所造成,它往往還是社會系統內部改變的指標。因為社會內部結構的重組改革,需藉由衝突和整合二個過程的交叉作用。重要的是如何在作用的過程中減小衝突造成的破壞性。本文將分析利益團體間形成的衝突,再深論其中的問題,希望藉由分析過程以呈獻問題的基面,提供未來處理之參考及建議。

探討紛爭或衝突的根本原因,可歸納得到五個類項:程序衝突(Procedural conflict)、資訊衝突(information conflict)、價值判斷衝突(value conflict)、利益衝突(interest conflict)、關係衝突(relationship conflict)。

程序衝突的發生,主要來自司法權、法律解釋、監測標準、執行過程或紛爭處理程序尚未統一,形成的衝突。當利益團體使用不同觀點、模式或方法來模擬、預測、解析數據時,造成資訊衝突。價值觀是特定時空下社會化作用的結晶,當不同利益團體持有意識型態不同、具排外性的價值觀時,即造成價值判斷衝突。一群人或團體因為不同理念或訴求而形成利益團體,不同團體間即顯示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也就說明利益團體間存在一實質的衝突-利益衝突。第五種的關係衝突,主要是溝通不良所形成,其中包括無效的溝通、充滿感情因素的負面溝通、沒有溝通管道等。以下,將針對和平港開發過程形成的衝突,依此五個類型進行分析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