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報紙刊載謂國內山林中有高達數百萬的獵捕野生動物的陷阱,甚至有綠營的重量級法師與媒體大師藉以批評執政當局的生態保育施政作為。我個人建議這麼多的山林地雷的存在也許是個事實,卻可能不能單純以除雷或執法的方式來思索,蓋山林地雷是人去鋪設的,就跟社會的犯罪是一樣的,只有增加警力嚴格執法,並不能降低犯罪率,反而可能激化人際之間的對立,甚至進一步提升犯罪行為的發生。如果執政黨政府僅回應道德口號般的訴求,而不深思其背後蘊含的政治不平等、族群歧視、文化差異與區域發展失衡的問題,馬上就會落入藍營批評的「只會口水(選舉)、不會治國」的口實。
這些山林地雷都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有人去舖設的,如果不能有效降低舖設者的意願,除了現有的300萬,還有另一個300萬,甚至400萬顆山林地雷會出現,或許為了躲避或抗議執法與清除的動作還會擴大其分佈。有人提議每年編列預算徵召人力來清除,綜觀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森林法等相關自然資源的保育法規皆已實施多年,也都明文禁止濫捕、濫採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育法甚至以刑法伺候,那為什麼每年總是會發生那麼幾件所謂駭人聽聞的個案?為什麼保育機關跟在地社群間多處於緊張的關係?這還是國民黨時代的舊官僚執行不力嗎?我個人以為這樣的狀況也許呈現了另一個我們必須認清的事實,國家力量(警力、巡護力)是極其有限的,保育的工作光靠政府與保育人士是不夠的。國際保育社會之所以在最近的一、二十年強力宣導參與式的保育典範,呼籲重新認知在地社群特別是原住民族在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上的重要位置,就是希望能面對這樣的現實,務實地解決問題。當然,這也不是說要完全揚棄集權執法的作法,而是強調多元治理的思維。
過去政府在思索這樣的盜獵濫墾的問題時,絕大多數是採全面禁絕強力執法的態度,因為這最簡單,卻也最粗糙,只有政府是對的,生態科學是真實的,完全不理不同區域族群間的不同,也無法顧及社會文化的可能貢獻。其結果就是面對群眾負責執法的基層為了避免民怨反彈,只能選擇性執法,甚至許多地方到後來變成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於是,內行人都知道美麗的山林每逢連續假期就變成狩獵嘉年華與殺戮戰場,所以,出現了300萬顆山林地雷。如果,要說這是過去的施政思維,那麼新的綠色執政的思維該不會是再落入這樣的惡性循環吧!而有政府官員願意反省思考既有的經營管理典範,苦思如何提高保育的效能,綠色與保育人士應該是要鼓勵支持的,不是嗎?
護生跟禁娼、禁賭一樣都有崇高的道德意涵,但卻也都不能解決問題,保育作業不能是道德的辯論與是非的對壘,而宜是多元價值、務實操作的對話。資源保育其實在經濟掛帥的資本世界與民主選舉的政治制度裡幾乎是永遠的弱勢,無法去跟國防、財經,甚至社會福利、健保等爭取更多的資源與空間,保育不宜因為路線之爭而讓極有限的時間與資源空轉。不願面對實際的現場狀況,一廂情願地以單一價值挾以政治力宰制政府國家體制,也許,希望只是也許,這山林中的野生動物不會繼續大量被屠殺,而不會在將來大家有「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亡」的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