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未達單位GDP能耗降低目標 責任在領導 | 環境資訊中心
中國新聞

中國未達單位GDP能耗降低目標 責任在領導

2007年02月12日
摘錄自2007年2月12日中國環境報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理事長、中國首任環保局局長曲格平表示,2006年單位GDP能耗降低4%的目標未能如期實現,主要責任在各地有決策能力的領導人身上。在2月11日中國科學院舉辦的《中國可持續發展總綱(國家卷)》新聞發佈會上,曲格平說,目前中國的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十分嚴峻,生態環境脆弱,「局部改善、整體惡化」的態勢仍未得到根本扭轉。主要原因是各地領導人特別是有決策能力的領導人的環境意識較差。真正按科學發展觀和可持續發展的理論來制定發展規劃的省份,全國能有多少,值得懷疑。

面對中國生態環境面臨的嚴峻形勢,中國「十一五」規劃綱要中提出了2010年單位GDP能耗比「十一五」末下降20%,2006年下降4%的約束性指標;同時,2006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下降2%也是約束性指標。但在「十一五」開局之年的2006年,中國單位GDP能耗、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均不降反升。2006年,環境事故居高不下,國家環保總局應急中心共處置環境事件159起,是2005年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