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首次除役 日專家授經驗:與經營電廠思維截然不同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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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首次除役 日專家授經驗:與經營電廠思維截然不同

2018年09月12日
環境資訊中心者 陳文姿報導

運轉40年的核一廠1號機今年底即將屆期除役,核一廠2號機也將於明年除役,為台灣首次的除役挑戰。為強化除役安全管制,原能會今(11)日邀請日本原子力除役研究會(ANDES)、HSE風險C立方等五位專家來台,就除役的風險管理評估、拆除、切割、廠址輻射、除污、公眾參與等議題進行二天的交流。


核一廠。轉載自工研院網站

日本於1996年完成第一部示範反應爐的除役,2001年商用機組進入除役。福島核災後,除役機組從3部增至16部。日本原子力除役研究會事務局長佐藤忠道指出,電廠經營與除役階段是完全不同的思維,必須了解現場的多變,也重視經驗。至今,日本仍面臨放射性廢棄物的分級管制與處置兩項課題。

日本30餘年經驗:電廠經營與除役大不同

原能會於2017年6月底完成「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1號機預計今年底進入除役,2號機則於明年7月除役,這也是台灣首度面對除役這項工作。相較之下,日本從1982年開始進行示範用反應爐JPDR的除役,並於1996年完成除役。這次的經驗成為商用反應爐除役的基礎,東海電廠2001年開始除役。

曾任職於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負責東海電廠的除役計畫的佐藤忠道指出,早期法規並不完整,藉由這兩座反應爐的除役經驗,日本於2005年進行法規修正,成為現行除役法規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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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原子力除役研究會事務局長佐藤忠道等人應邀來台分享除役經驗。攝影:陳文姿

佐藤忠道說,要兼具除役的安全與效率,意識型態必須轉換,也需要傳承經驗,並加入國際協力。

他解釋,電廠的經營與除役是二種截然不同的文化與思維。運轉重視系統功能,除役卻要減少放射性廢棄物;運轉中電廠的作業環境是固定的,除役卻是變動的;運轉狀態相對不重視低放射性廢棄物,這卻是除役的重點。

日本課題:低放射性的管制 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

日本的除役計畫由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NRA)審查與確認,主要分為準備跟拆除兩個階段,目前已有四部機組進到拆除階段。

日本將低放射性廢棄物分成三個等級,L3放射性最低,L2次之,L1最高。佐藤忠道表示,日本已完成L2與L3的管制基準,但L1基準還未定,這是目前的課題。

在核廢料處置方面,L2已有處置場,但只接受運轉中電廠產生的廢棄物,JPDR的L3是在原址處理,東海電廠正在申請原址處理L3。佐藤忠道說,L3放射性最低,但是量非常大而且在除役一開始就會產生,確保L3的處置非常重要。至今L1與高放射性廢棄物仍沒有去處,這也是最大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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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座核電廠機組停止運轉的年限。資料來源:原能會

福島核災後 日除役機組從3部增至16部

日本原子力除役研究會是非政府組織,成立於1997年,由有除役實務經驗的專家組成,旨在教育與訓練跟除役相關工程人員,並加強他們彼此間的合作。

2011年福島核災前,日本原本有54部運行中機組、3部除役階段機組。核災後日本加嚴管制規定,並要求運行中機組均要經過審查才能重啟。目前(2018年8月)14部經核准可再啟動、11部機組尚未申請、16部決定除役(不包含福島事故6部機組)。

佐藤忠道說,這是因為新管制基準很嚴格,要符合基準要花上一筆費用,而運轉期間原則只有40年,所以更多機組決定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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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原子力除役研究會、福井大學教授、等日本專家來台分享除役經驗。攝影:陳文姿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