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40年的核一廠1號機今年底即將屆期除役,核一廠2號機也將於明年除役,為台灣首次的除役挑戰。為強化除役安全管制,原能會今(11)日邀請日本原子力除役研究會(ANDES)、HSE風險C立方等五位專家來台,就除役的風險管理評估、拆除、切割、廠址輻射、除污、公眾參與等議題進行二天的交流。
日本於1996年完成第一部示範反應爐的除役,2001年商用機組進入除役。福島核災後,除役機組從3部增至16部。日本原子力除役研究會事務局長佐藤忠道指出,電廠經營與除役階段是完全不同的思維,必須了解現場的多變,也重視經驗。至今,日本仍面臨放射性廢棄物的分級管制與處置兩項課題。
日本30餘年經驗:電廠經營與除役大不同
原能會於2017年6月底完成「核一廠除役計畫」審查,1號機預計今年底進入除役,2號機則於明年7月除役,這也是台灣首度面對除役這項工作。相較之下,日本從1982年開始進行示範用反應爐JPDR的除役,並於1996年完成除役。這次的經驗成為商用反應爐除役的基礎,東海電廠2001年開始除役。
曾任職於日本原子力發電公司、負責東海電廠的除役計畫的佐藤忠道指出,早期法規並不完整,藉由這兩座反應爐的除役經驗,日本於2005年進行法規修正,成為現行除役法規的基礎。
佐藤忠道說,要兼具除役的安全與效率,意識型態必須轉換,也需要傳承經驗,並加入國際協力。
他解釋,電廠的經營與除役是二種截然不同的文化與思維。運轉重視系統功能,除役卻要減少放射性廢棄物;運轉中電廠的作業環境是固定的,除役卻是變動的;運轉狀態相對不重視低放射性廢棄物,這卻是除役的重點。
日本課題:低放射性的管制 放射性廢棄物的處置
日本的除役計畫由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NRA)審查與確認,主要分為準備跟拆除兩個階段,目前已有四部機組進到拆除階段。
日本將低放射性廢棄物分成三個等級,L3放射性最低,L2次之,L1最高。佐藤忠道表示,日本已完成L2與L3的管制基準,但L1基準還未定,這是目前的課題。
在核廢料處置方面,L2已有處置場,但只接受運轉中電廠產生的廢棄物,JPDR的L3是在原址處理,東海電廠正在申請原址處理L3。佐藤忠道說,L3放射性最低,但是量非常大而且在除役一開始就會產生,確保L3的處置非常重要。至今L1與高放射性廢棄物仍沒有去處,這也是最大的課題。
福島核災後 日除役機組從3部增至16部
日本原子力除役研究會是非政府組織,成立於1997年,由有除役實務經驗的專家組成,旨在教育與訓練跟除役相關工程人員,並加強他們彼此間的合作。
2011年福島核災前,日本原本有54部運行中機組、3部除役階段機組。核災後日本加嚴管制規定,並要求運行中機組均要經過審查才能重啟。目前(2018年8月)14部經核准可再啟動、11部機組尚未申請、16部決定除役(不包含福島事故6部機組)。
佐藤忠道說,這是因為新管制基準很嚴格,要符合基準要花上一筆費用,而運轉期間原則只有40年,所以更多機組決定除役。
參考資料
- 核能電廠除役問答集(原能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