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公投結果 沈榮津:檢討能源政策 評估核三延役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尊重公投結果 沈榮津:檢討能源政策 評估核三延役

2018年11月29日
摘錄自2018年11月28日聯合報、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11月24日三項過關的能源公投分別為,第16案取消2025非核家園(以核養綠)公投,要求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民國114年所有核電廠停止運轉」之規定;第8案「反深澳」公投,要求停建深澳電廠並不得新增燃煤發電機組;第7案「反空污」公投,要求降低火力發電量平均每年至少1%。為

政府的能源政策如何因應公投結果成焦點,經濟部長沈榮津28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接受質詢時表示,再生能源是國際趨勢,國際系統採購商還是會要求生產製程要有綠電,因此「我們還是要有一定比例的綠電」,並且將於兩個月內提出能源配套方案。

沈榮津接受曾宗銘質詢時表示,未來能源政策規劃將從3大方向著手,第一,尊重公投結果;第二,依法廢止電業法第95條第1項的行政程序;第三,能源政策是否調整將與立法院溝通。

沈榮津強調,將會穩定供電,力求工商企業在台安心投資,並且不影響人民的生活用電,另公投牽涉到火力機組年減1%,也要逐步盤點,其餘就是要做節電、綠電、核電,將與兩個月內提出配套。

有關現有核電機組是否延役問題,他表示,依目前來看核三的兩部機機組申請延役時間比較充裕,且燃料池也還有裝載運轉3年的空間,會再請台電進行評估及準備;依照原能會現有法令規定,台電需在明年6、7月前向原能會提出延役申請。不過,屏東縣政府已經表示不同意核三廠延役,沈榮津說,公投結果已經出爐,會衍生很多後續的問題,用電是整體國家問題,中央與地方要一起面對,經濟部會持續與地方溝通

至於即將在2021年12月、2023年3月運轉執照到期的核二廠兩部機組,沈榮津說,核二是否可能考慮延役,將根據能源政策的檢討結果,如電有不足再納進來,但還是要跟原能會溝通。

至於核四是否重啟,沈榮津說,涉及燃料乾式儲存的方式,以及地方政府的態度,都要與地方政府溝通,同樣牽涉到國家整體的能源政策,盤點後將再跟立法院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