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PM2.5超標次數放寬 前官員轟新標準原地踏步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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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PM2.5超標次數放寬 前官員轟新標準原地踏步

2019年10月14日
摘錄自2019年10月13日明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香港環保署今年7月12日起就檢討「空氣質素指標(AQO)」展開3個月公眾諮詢,建議收緊PM2.5的標準,由每立方米75微克收緊至50微克,但每年容許超標次數由9次增至35次,遭環團批評「搬龍門」,又指新指標會令港人承受更大健康風險。

公眾諮詢至本月11日屆滿,收到逾200份意見書,其中罕有包括負責制訂與空氣質素相關政策的環保署前官員彭錫榮又。他針對可令人致癌及心肺病人早夭的微細懸浮粒子(PM2.5)指出,政府雖然建議「收緊」PM2.5標準,但容許超標次數由9次大增至35次,與現有標準「無多大分別」,不算做到真正「收緊」指標;若最終落實建議,只能原地踏步,不能進一步保障市民健康,亦不利保持目前的空氣質素。

提交意見書的已退休前首席環保主任彭錫榮又稱,環保署今次檢討並沒有考慮內地2020至2025年「十四五」5年規劃可能採取的減排措施對空氣質素的影響,因而採取了不必要的保守態度,以致建議過分寬鬆的AQO。

環保署回應稱,根據該署的評估結果,2025年的PM2.5平均濃度超出世衛中期指標2(50微克)的次數,會由55次減少至33次,故工作小組建議將PM2.5的24小時平均濃度由現行的75微克收緊至50微克,每年容許超標次數由9次增至35次。對於PM2.5新舊指標被指「無多大分別」,該署解釋,2011至2017年間,本港一般空氣監測站錄得24小時平均PM2.5濃度超過現行指標17次,但超過新指標30次,本地空氣質素在達到現行指標後,還要繼續改善才可達到新指標,故認為新指標更嚴緊。截至10月10日,環保署共收到200多份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