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式經營管理(上)──人與自然的新和諧觀 | 環境資訊中心
國家公園

參與式經營管理(上)──人與自然的新和諧觀

2004年08月04日
作者:朱惟君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我相信優秀獵人所擁有的知識,絕不亞於我們社會中受過專業訓練的科學家;例如關於北極熊、海象、馴鹿……的行為、生態以及利用等,完全能以愛斯基摩人的傳統知識書寫成冊。」

李察‧尼爾生 (Richard Nelson) 在其名著「尋找失落的箭矢:獵人世界裡的物質與靈性生態學」中,曾生動地描述他在愛斯基摩人村落中,與獵人相處的種種經驗。

這個可貴的體認,在世界第一座國家公園──黃石國家公園誕生時,還完全未被重視。當時為了維護足以與歐陸文化遺產相對應的「壯闊自然景觀」(型塑新大陸移民者對國家的認同)能夠完全免除人為的干擾,甚至強行遷移了印地安原住民;早期強調「無人公園」的管理模式,為後來許多國家,包括台灣所沿用。

這種排除式的管理模式,由於過度偏重野生動植物與自然景觀的保育,對於原來生活在國家公園範圍內的原住民「嚴加防範」──包括嚴禁傳統採集與狩獵、隔絕其對神山聖湖的崇拜等,因而不時引發衝突與對立。1970年代,國際原住民族開始爭取其原有的土地權,特別是在國家公園制度上扮演領導者的美國與加拿大,積極促使政府做出調整,以兼顧當地原住民權益與國家公園保育。1980年代開始,國際社會在保護區的經營管理,開始重視在地社群的參與並尋求鄰近社區的平衡發展。

傳統將「人」摒除於生態系外的經營理念,重新以「共生」為出發,代表著共同經營、共同承擔風險以及共同分享利益,同時原住民與動植物應被同等對待,和平共生。

保護區的經營管理,因此由早期單一化的中央集權隔離模式,逐漸發展成多元化、開放性,強調與在地連結的參與式經營模式──保護區的規劃要為當地居民規劃,將保護區融入地景環境與社經人文脈絡中,成為區域的一部份。

事實上,在地居民長期生活並融入當地生態環境,自然發展出資源取用、相關禁忌與傳統文化等生態智慧,其保育效益甚至優於現代化的經營管理。在「生物多樣性公約」中也強調,維持文化多樣性同時攸關生物多樣性的保育。

本專欄與營建署國家公園組合作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