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害太嚴重 環署將引國外標準提「建議值」供部會參考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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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害太嚴重 環署將引國外標準提「建議值」供部會參考

2019年10月29日
整理:鄒敏惠(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都市光害太嚴重,環保署預計在年底前擬定「光污染管理指引」,提供住宅區、住商混合區中,比較亮的廣告物、閃爍的霓虹燈等的亮度「建議值」。不過,這項規定並無強制力,環保署說明,實質上的管制做法仍要看各縣市政府或中央部會是否提出相關措施而定。

公共電視「我們的島」:替世界滅一盞燈(採訪、撰稿:林燕如;攝影:柯金源、劉啟稜、陳添寶、陳忠峰、鄭嘉明;剪輯:陳添寶 ) 主題:戶外廣告招牌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光害
戶外廣告招牌光害對居民生活的影響。圖片來源:公共電視節目「我們的島」。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孟裕表示,目前規劃光污染管理的指引草案正在與各部會和各縣市政府研商當中。根據國際照明協會建議的數值,亮度要在650燭光。

台灣光污染案件過去三年大約1200多件,以六都為大宗,台北市佔了六成五。案件以民眾陳情檢舉居多,因為光害多影響生活作息。

不過環保署強調,並非所有區域都適用這個規範,主要是住宅和住商混合區會受到影響。且這次提出的建議值,僅是管制上的建議,提供給各部會、縣市政府,未來可納入廣告物管理辦法、建築法等修法參考。

蔡孟裕表示,光污染問題分散在各部會、各地方政府,非全國性議題,且商業區並不考慮納入。「我們建議商業區有商業區運作的方式,有人居住的才納入管理較為適當。」

作者

鄒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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