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其陽/花蓮劉氏墓塔拆不拆? 從佐倉公墓爭議看文資保存、民俗禁忌的兩難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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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其陽/花蓮劉氏墓塔拆不拆? 從佐倉公墓爭議看文資保存、民俗禁忌的兩難

2020年10月20日
文:施其陽(文史工作者)
編按:今年6月,花蓮市國慶里召開里民大會,要求市政府積極開發佐倉運動公園,拆除園區中被申請列入《文化資產保存法》兩座逾50年歷史建築,包括日治時期火葬場、劉永淋家族墓塔。居民認為,運動公園裡有火葬場讓人感覺「毛毛的」,繼續保存這兩座建築可能阻礙當地建設發展。
文史工作者施其陽長期關注劉氏家族墓塔文資案,特寫此文介紹劉家對花蓮的歷史價值,盼文化局傾聽民眾反彈聲浪同時,能就花蓮歷史脈絡更深入討論這座私人家族墓塔。

劉永淋後代劉明瑜正在清理墓塔的雜草。施其陽攝

最近花蓮市的佐倉公墓,因為日式火葬場與劉永淋墓塔的存廢問題,炒的沸沸揚揚,當地的里長甚至以基層民代、號召民眾參與公聽會的方式,反對這個令他們感到恐懼、阻礙地方發展的嫌惡設施。

當然,花蓮的地方大報《更生日報》也以客觀的立場分析了火葬場的歷史價值與較好的保存模式。相較於屬於公共設施的日式火葬場,另一座由地方家族主動提報的劉永淋家族墓塔,就鮮少有相當程度的介紹與論述。事實上,在「民意反撲」與「媒體的客觀分析」之下,可說是忽略了一些為了反對而反對的論述,這反而值得我們深思與關注。

本人自劉永淋家族墓塔進入文資程序開始,即開始關注本案,且也全程參與後續的文資審議大會。因此對於反對的強大力量,有相當深刻的體悟。

「墓」在華人世界,象徵著陰或鬼,因此有許多民俗禁忌圍繞。相較於房子、廟宇,或水圳等常見的歷史景觀,是遭受排斥或嫌惡的設施。它不只是開發商亟欲剷除的對象,一般民眾也會對此感到恐懼,甚至許多熱衷文化或文資的文化人士,也經常忽略它們的存在。換言之,墓在許多文化人士心中,並不屬於文資的範疇。這使得每當地方政府在執行遷葬作業時,往往背後都有強大的「民意支持」。

反對保存的理由,有數種,但以居住環境或安全考量聲稱,則是最常見的說法。就如昔日面臨都更危機的台北市六張犁高厝,反對的人聲稱:「其外觀破爛,有老鼠流竄,形成死角,有安全疑慮」。但贊成的人,也從其建築形式或家族史的角度,來強化它的歷史意義,並在網路上,也有一些熱愛文資的人加以聲援。相較於房子,反對墓,由於有強大的民意支撐,難以撼動,且網路上也少有聲援的力道,而讓贊成保存的文化人士,相當艱辛,難以反駁。

與會的劉氏宗親與墓塔的研究員蕭文杰,從過往的資料或家譜,逐一理出墓塔的先生劉永淋前半生的事蹟,以還原這位遭歷史忽略的先人,也因為前半段的事蹟,與花蓮在地較無關聯,使得當天反對保存的人,另也提及這是家族的私人建築,沒有在地人的集體記憶,或是外地人干涉本里的事務等。

然而,劉永淋的後半生,因移居花蓮,為了生活,學習如何製作燒肉,因而讓他與老花蓮人的集體記憶有了密切的接觸。這塊招牌,後來由次子劉新居的「新美香燒肉」[1]與四子劉太平的「太平香燒肉」延續。隨著時間推移,劉家的這兩家燒肉鋪,已成為老花蓮市的記憶與在地特色,它的確逐漸融入了花蓮人的生活之中。然而,因民代身分,享有數次發言權的國慶里長(依文化局旁聽規定,一個人只有一次發言機會),其反對的理由,卻逐漸走偏,並涉及人身攻擊。


新美香燒肉店鋪。取自新美香燒肉臉書粉絲頁

國慶里長在本案第二次的發言,先是質疑太平香燒肉已經歇業,且後人長住國外;爾後,更是質疑,新美香燒肉的第三代傳人劉思伶小姐,破壞了劉永淋傳子不傳女的傳統。然而,如果以陰森可怕或民俗禁忌的理由,來反對保存墓塔,可聲稱這是「民意」,但企圖抹煞這間花蓮的在地老品牌,甚至歧視女性工作權、承祖業之言論,乃屬個人的主觀見解,其可說是濫用身為基層民代的職權,進行非里民期待的人身攻擊,也違背了文化局給予其特權的初衷。

事實上,國慶里長似乎沒有注意到,太平香燒肉雖已歇業,但劉太平的遺孀江女士,仍住在昔日燒肉店鋪的2樓,此外,劉太平的次子劉國基先生,至今已在海外開設了太平香燒肉的新店面,使得這家60多年的老店,因而走出花蓮,前往國外紮根。這不僅延續了劉永淋的技藝,也讓前往異地的花蓮人,有機會品嘗老家鄉的滋味,成為另類的台灣之光;劉思伶與父親劉明瑜先生,不僅努力維繫劉新居公所留下的燒肉品牌,也研發新產品,並使用網路平台,讓更多外地人知道,這家開業許久的特色小店。


太平香燒肉位於加拿大的分店與位置。取自Google地圖

禁忌與民意,固然是文化局在評判文資的重要標準,但本人也曾想,當天來參加公聽會的民眾,是否真的了解自己前去開會的目的與意義?還是自己從眾性的前往?在6月份時,曾有網友在花蓮同鄉會的社群,張貼反對日式火葬場保存的新聞,但底下的留言,幾乎都是贊成保留的居多。然而,就如上所述,反對保存墓,比反對保存一棟老房子或是廟宇,更加容易,只要反對者提出禁忌、陰森可怕的論點,就相當容易操縱輿論。因此,就算欲保存的文化人士多麼努力蒐集資料,以證明這座嫌惡設施的歷史意義,仍會受到強烈的反對。這使得這類的文資保存,一開始就要面對資源不對等的對決。

花蓮大規模開發的時間,遠比台灣其他區域晚上許多,因此,審議文資的標準,應也要與其他區域有所不同。事實上,當天在會議快結束之時,國慶里長除了憑自己的特權來提反對理由,另也試圖扮演審議委員的角色,來「分析」日式火葬場的建築是多麼的平庸無特色;甚至,另一位從事殯葬的業者,也提出火葬場的興建時間,不如埃及金字塔久遠,又有何保存價值?本人認為,文化局要處理的,應是要從花蓮的歷史脈絡與移民史,來討論這個文資的價值,而不是以民意或權勢者的喜好來做判斷,若是如此,文資審議,何不交由開發單位裁決?

墓的文資保存,至今仍是一條艱辛的道路,但儘管如此,位於台北市文山區的賴氏萬壽塔,仍在幾年前的公墓遷葬中,經由地方人士的努力,列為歷史建築,原地保留,隱身在人數眾多的社區之中。因此,與墓共存,台北市已有案例可尋。事實上,有時我們須推敲反對的領頭人士,背後真正的動機。這有助於我們更能了解保存墓的文化資產,是多麼不容易的事。

註釋

[1] 新美香燒肉店,於民國45年,在花蓮市中華市場開設。第一代老闆劉新居、李美珍,以兩人的名字,各取一字命名。製作燒肉的工廠,也設在市場內,第二代老闆劉明瑜先生自小就與他的二姊梅玉、三姊梅珠,幫忙燒肉店的生意,逐漸學會父母的手藝。

約民國61年,兩夫妻準備交棒,便請商科出身的三女兒梅珠管理店鋪的事務、財務。晚年,李美珍女士將燒肉工廠傳承三女兒;招牌「新美香」則交與劉明瑜先生。劉明瑜先生遵循母親遺願,有條件讓出市場店面,轉往市八市場(國富十街)開業,但每逢重大節日,仍會回到工廠幫忙。原中華市場的店面,則交由李美珍大女兒的後代許先生負責,並更名「新珍香」持續經營。此外,四女兒淑華後來也開設「劉家傳手工炭烤豬肉乾」的店鋪,並供貨新珍香。

換言之,新美香燒肉店在李美珍去世之後,因子孫分家,而衍伸出新珍香、碳烤肉乾等相關事業。至今,新美香燒肉店在第二代老闆劉明瑜先生的經營之下,所有商品一律自製,完整傳承了第一代的經營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