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起者:屏東縣白賓山山友會、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
時間:2004年12月29日下午1:30集合
地點:屏東縣政府正門
連絡人:朱玉璽0920509124;洪輝祥0953268119
東縣政府、瑪家鄉公所砍伐白賓山森林一案,經環保團體、山友多次揭發、陳情,但至今仍持續砍伐, 山林殘破,民間忍無可忍,決定向縣府提出嚴重抗議!
詳情請參考以下附件:
數十公頃森林僅值50萬、60幾萬元?
然而,根據了解,白賓山數十公頃「風倒木」標售後,瑪家鄉公所僅得利新台幣60幾萬;德文山數十公頃「風倒木」標售後,三地門鄉公所僅得利新台幣50幾萬,如此蠅頭小利,相較於各鄉公所每年近億之預算,必要性如何?又,花幾十年才能長成之數十公頃之相思林、次生林價值竟僅值50、60萬元?如此生財工具可有經濟效益?
正視「公共造產」對林地的威脅?
「公共造產地」泛指所有縣(市)、鄉(鎮、市)拿來從事的公共造產的土地,並非特定劃分區域。當各縣市、鄉鎮政府努力在地方創造產業、財富之際,從納骨塔、觀光業、游泳池、安養中心…只要是好賺錢的都可納入「公共造產」的行列中,因此,靠山吃山,山地鄉之公有林地也成了公共造產地,因為「林地」使用僅能「造林」,所以配合政府之「獎勵全民造林」政策或是「風倒木處分」招標,都成了鄉公所的生財之道。
72水災之後,政府正聚焦於中、高海拔之山林政策改革,禁止高山農業上山,一定海拔高度以內不再進行經濟營林等,這些都是正確的方向。然而,以台灣南部山區之地形陡峭,北大武山從屏東平原拔地而起3,000多公尺,地質則多屬脆弱岩層,因此,在800、1000公尺低海拔地區進行的森林砍伐、種植經濟作物等施業,同樣具有高度的環境風險。因此,筆者再度呼籲儘速進行山地土地之分類,規範山地森林之砍伐及各種墾植,同時以受益者付費,權益受約束或受損者得償之原則,審慎規畫新世紀的山林政策,以免各地方政府以「公共造產」等名義,平白讓山林以數十公頃的速度消失。短期作為則促請行政院下令各縣政府、原住民鄉不得以公共造產名義踐踏、賊賣山林!
至於即將動工砍伐之白賓山,民間團體籲請瑪家鄉公所懸崖勒馬,勿為區區60萬幾元,摧毀數十公頃森林;同時籲請屏東縣政府,中央相關機關,儘速出面要求鄉公所停止是項工程,保護我們的維生體系─森林。
如果,瑪家鄉公所仍然要錢,本中心可結合民間力量,共同募款,以60萬元,買下這30公頃的綠色長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