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方案規定淮河蓄滯洪區啟用水位提高1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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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方案規定淮河蓄滯洪區啟用水位提高1米

2007年05月30日
摘錄自2007年5月30日人民網北京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汛期將至,淮河的蓄滯洪區何時啟用?重點防洪工程如何發揮作用?日前國務院批復的《淮河防御洪水方案》對這些問題做出了新規定。

新出台的《淮河防御洪水方案》與過去的方案相比,有以下變化:對防御淮河可能發生的各量級洪水都做出具體安排﹔明確了新建成的臨淮崗、入海水道等重點防洪工程的啟用條件﹔提高了蒙窪等蓄滯洪區的啟用水位,減少了超標准洪水棄守區範圍﹔針對淮河流域非澇即旱的特點,增加了洪水資源利用的內容。新方案規定,淮河防洪以蓄泄兼籌、上下游兼顧、團結協作、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為原則。當淮河發生100年一遇洪水時,如干流王家壩水位達到29.3米,適時啟用蒙窪蓄滯洪區。這比過去的標准提高了1米。當淮河干流正陽關水位超過26.5米,合理運用重點水庫攔洪、削峰、錯峰,如水位還繼續上漲,啟用臨淮崗洪水控制工程攔洪。當洪澤湖超過汛限水位,達到13.5─14米時,啟用入海水道泄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