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型時期的中國,各種利益集團都在為權利角逐。馬軍說,公眾不能坐視環保部門孤軍奮戰來拯救中國的生態環境。他呼籲各界人士加入到環保工作中,成為環保部門的堅強後盾。
2007年3月31日,在全國環保公益日的發起活動上,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發表了「培育新公益精神,共建綠色中國」的主題講話,提出公眾「應該充分行使憲法賦予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對各類環保公共事務進行深度參與」。深度參與的提法立刻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並在媒體上引發了熱烈討論。本文將就公眾為何要深度參與、以及如何深度參與環境保護作一個初步探討。
公眾為何要深度參與
公眾需要參與環境保護,因為環境問題關乎公眾的切身利益。面對目前日益嚴峻的環境挑戰,靠傳統意義上不亂扔垃圾或每年植一次樹等參與模式很難應對,它需要公眾深度參與,即公眾切實地介入到環保公共事務的管理中,共同探尋解決之道。
多年來環保部門一直在加強環境管理,但在實踐中,由於一些地方政府的「短視行為」,使得地方環保部門不能做到執法必嚴;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怪現象,造成企業紛紛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利潤。雖然中央早已將環境保護列為國策,但生態環境惡化的趨勢卻沒有得到遏制,中央大力強調的節能減排目標在十一五開局之年也沒有能夠實現。
面對嚴峻環境挑戰,我們急需激發環境保護的源動力,來克服機制上的阻礙。潘岳副局長在講話中明確提出,解決中國嚴峻環境問題的最終動力來自於公眾。環境保護關乎公眾喝的水、呼吸的空氣,關乎孩子們成長的環境,受影響的公眾不會在這些最基本的問題上妥協。一旦將公眾吸收到環境決策和管理過程中,他們將成為開發商無法買通的決策者,排汙者無法擺平的執法者,成為權力尋租無法突破的障礙。
公眾在環境和資源管理中的缺位,是今天中國環境管理體系中的最大缺陷。中國社會已經出現利益多元化,僅依靠環保局一家機構來充當環境利益的代言人是遠遠不夠的。公眾不能坐視環保部門孤軍奮戰,應該加入到環保工作中,成為環保部門的堅強後盾。
公眾深度參與也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需要。正因為缺乏受影響公眾的廣泛參與,不少地方政府在決定發展政策、制定發展計畫的時候,才會自覺不自覺地偏向發展。通過讓公眾深度參與決策過程,有助於更全面地確認環境風險,從而通過程式否決破壞環境的政績工程。公眾參與將會改變項目的成本效益分析,有利於立足節能降耗的集約型項目和低能耗的服務業的發展,這將極大地推動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最終有助於我們求得發展與保護的平衡。
公眾深度參與也是貫徹以人為本,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要真正保護弱勢群體的利益,最有效的方式是讓他們充分知情並參與到環保工作中,通過和其他利益群體的博弈去實現自己的環境權益。
公眾如何深度參與
近年來,中國在推動公眾參與環境決策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也取得了相當顯著的進展。2003年實施的《環境影響評價法》,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在公共決策中要求有公眾參與的法律。2004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進一步對政府機關提出了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
雖然只是原則性規定,但《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綱要》依然為推進公眾深度參與奠定了基本的法律和政策基礎。下一步的公眾參與又該如何開展呢?兩千多年前,哲人墨子在面臨「為義孰大」的問題時,曾說過:「譬若築牆然,能築者築,能實壤者實壤,能欣者欣,然後牆成也。為義猶是也。」今天我們的環保公益事業,也需要各行各業的人們付出自己的努力,齊心協力地推動。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在2007年3月31日發出的《綠色中國環保公益日倡議書》,對所有有志於環保的人們發出了召喚:
* 如果你是社區居民,發現附近新的建設專案有可能造成污染時,請向環境主管部門要求環境論證與聽證;
* 如果你是消費者,購物時,請拒絕那些政府發佈的污染企業的產品;
* 如果你是律師,請為那些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 如果你是各級人大和政協委員,請上交迫切需要的環保提案;
* 如果你是傳媒界人士,請利用好每一次機會,把更多的環境資訊讓更多的人知道;
* 如果你是企業界人士,請檢查你的企業是否做過環境影響評價?
* 如果你是影視藝術家,請用你的知名度為全社會樹立綠色行為的示範;
* 如果你是政府管理者,請用實際行動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做出表率。
這些行動合乎法律和政策的規定,都是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可以嘗試的深度參與。以消費者行動為例,2007年世界水日,中國21家環保組織向全國消費者發出綠色選擇倡議,希望大家在消費過程中考慮企業的環境表現,用自己的購買權力促使企業改進環境行為。綠色選擇倡議發出前後,有20多家中外企業前來溝通,多數提供了書面材料,對當時的情況做出了說明,介紹了自己採取的改正措施。其中有6家企業承諾在近期內接受獨立的第三方審核,以證明他們確實有能力防止再次發生超標。
近年來環保領域公眾參與的實踐可以看出,全面的公眾參與條件尚有待成熟,但公眾參與已經可以並且在多個領域可以深入開展。在現階段,環境資訊公開是公眾參與中最為優先的領域。它不僅是公眾有效參與的前提條件,而且政策和法規基礎相對完善。不論是環評聽證會,還是綠色選擇倡議,都是建立在環境資訊公開的基礎上的。2007年上半年,《環境資訊公開條例》作為中國政府部門第一部資訊公開規章將有望出臺。它必將有力地推動更深層次的環保公眾參與。
當然,公眾參與必須符合當前的社會條件,應力求解決問題,疏解社會矛盾。中央2006年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要 「從各個層次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深化政務公開,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有序參與,是政府、企業和公眾利益的結合點,應該成為各社會階層加入環保工作的共識。環評公開聽證的初步實踐,眾多環保團體積極參與環境立法和環境影響評價的有益嘗試,以及擴大環境資訊公開所激發的綠色消費活動和企業注重承擔社會責任的新舉措,都表明公眾有意願合法、理性、有序地參加到環境事項的管理中。我們相信,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公眾參與環保必將不斷走向深入,中國環保事業的春天終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