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上(3)月底公布2050淨零路徑,而《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草案也進入倒數階段,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今(6)日舉辦座談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指出,碳定價機制政策方向應是「短期碳費、長期碳稅」,目標在2030年碳定價每公噸新台幣3000元;台灣氣候聯盟秘書長彭啟明也呼籲,可參考國際2030年碳排減量四成的目標,盡快提出中期減量規劃。
我國宣示2050淨零碳排放,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今天舉辦座談會,邀請台大風險中心、循環台灣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與專家學者,以及立院跨黨派立法委員,探討氣候立法對淨零及產業轉型的影響。
2030年要減量40%? 學者斷言「一定達不到」
國發會於上月底提出具體淨零路徑說明,短短四天之後,聯合國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於4日發布第六次評估報告(AR6)的第三工作組報告(WG3)《氣候變遷2022:氣候變遷的減緩》(Climate Change 2022: Mitigation of Climate Change),讓關注氣候變遷的民間團體,進一步討論台灣淨零行動是否完整。
目前《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草案也已在行政院審議,預計本會期就會進入立法院,朝野各黨團也提出不同版本的氣候法草案共同討論。不論如何修正,通過後都將成為台灣因應氣候變遷的主要法源依據。
但民間質疑缺乏短中期目標,淨零目標恐成為「打高空」。台灣氣候聯盟秘書長彭啟明表示,國際平均在2030年減量要超過40%,台灣應該明確訂出2030年目標。
台大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則點出,台灣一定達不到2030年減量40%的目標,眼下應先盤點過去執行的狀況,推演目前有哪些工作可做,如智慧電網、節能或碳費等,才能確定目標是多少。他強調,台灣產業界都搭上國際減碳風潮,政府要提出前瞻願景,讓整體社會討論凝聚共識。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指出,台灣的碳排放最高峰已過,目前台灣排放量只占全球0.56%,而台灣的半導體又是全球重要產業,整體減量戰略要掌握自己的節奏,不要逼太急。
另外,碳排減量需要產業與政府相互支持配合,立委洪申翰認為,台灣的產業結構與其他消費型國家不同,不可能忽視國際落差統一目標,必須從更具體的角度,如評估地熱或生質能的進展、節能能效管理以及循環經濟等,具體評估計算。
先碳費、後碳稅 環團提出2030年碳定價每噸3000元
對於當前氣候法草案中備受矚目的碳定價機制,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呼籲,應以「短期碳費、長期碳稅」的方式施行,並且建立定期調升的機制,目標定價在2030年為每公噸3000元,相關收入必須用於公正轉型、補助全民邁向淨零生活。
另外,要徵收碳費,碳盤查的機制不可或缺,循環台灣基金會執行長陳惠琳指出,國際上已有共通的碳計算工具可以利用,而國內的簡易碳計算工具也逐漸成型,台灣目前只是驗證量能不足;另外需要改革的是會計制度,若缺乏外部成本、循環經濟折舊等計算機制,恐怕難以滿足未來的淨零轉型後的企業生態系。
改變生活行為可減碳七成 從消費推動循環經濟
針對產業轉型的方向,陳惠琳進一步呼籲,當前產業普遍採線性經濟模式,單方向從開採資源、製造成產品,再由消費者購買使用,最終廢棄。在「多製造、多消費」的模式下,不論業者如何在製程減碳,資源使用量終究會持續上升,將是淨零行動中最大的矛盾,需要透過循環經濟從源頭減碳。
陳惠琳表示,根據歐盟研究,若要達到2050淨零排放,藉由推動循環經濟,可削減工業部門約56%的排放量。台灣有大量製造業,必須整體轉型,進入循環經濟模式,推動產品服務化,由廠商擁有自家產品,消費者改為購買使用產品的「服務」,取代買斷制,即可用最少產品滿足最多需求。另一方面,資源循環取代製造,每個產品可以被再製造、翻新。
IPCC最新報告指出,人們日常生活中減少肉食、資源回收再利用、搭乘大眾運輸等消費行為,可以累計減碳四至七成。陳惠琳呼籲,政府採購可帶頭做起,用消費需求驅動生產端,生產端再串聯供應鏈促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