龜山海域櫻花蝦禁捕期 不延後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龜山海域櫻花蝦禁捕期 不延後

2007年06月19日
摘錄自2007年6月19日中國時報宜蘭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龜山海域的櫻花蝦,今年產量銳減,近日發現數量較多,卻已進入禁捕期,漁民要求縣府將禁捕期延後,讓漁民出海捕捉,但農業局研判櫻花蝦已開始抱卵,擔心影響生態,不同意展延禁捕期。

新成立的櫻花蝦產銷班指出,縣府去年12月公告的櫻蝦漁業管理規範,規定禁捕時間從6月1日起至10月底,是參考東港櫻花蝦採捕期制訂的,但台灣南、北兩端氣候不同,櫻花蝦的成長情況多少會有差異,不宜硬套。

縣農業局長吳柏青18日表示,禁捕期是漁民提出的建議,過去,6月櫻花蝦盛產期已過,且母蝦開始抱卵,今年可能受到天氣暖化影響,6月才剛進入盛產期,為確定禁捕期是否合宜,已將樣品送至水產試驗所,檢驗是否開始抱卵,若證明6月仍未產卵,會考慮調整禁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