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和平自2020年發起「RE10x10」倡議,期望借鏡RE100倡議精神,召集台灣企業共同承諾2025年綠電使用率達10%以上。今年初,綠色和平針對參與企業(下稱企業)進行綠電調查,並發布了「RE10X10 企業綠電倡議2023年度報告」,本篇摘要四項重點。
一、2023年綠電進入自由市場比例微幅提高,但中小企業綠電交易反而降低
相較於2022年只有約4.89%綠電進入自由市場,2023年全台進入自由市場的綠電提高至5.6%,但扣除台積電採購的綠電,其他企業可採購的綠電從2022年的約1.5%降到2023年的約1.1 %,顯示中小企業仍難以採購並使用綠電。
值得關注的是,2023年再生能源使用企業增加180家(約2022年的1.65倍),這意味著,若綠電仍處於台電大量持有及台積電強力採購的現象,企業只能在綠電市場中爭奪有限的綠電資源。
二、多數企業仍以轉供方式取得綠電,且轉供成本趨於集中
報告分析了三種取得綠電途徑的成本,並以2023年平均電價每度3.12元來做比較,由低到高排序分別為自發自用(每度約2.68元)、綠電轉供(每度平均約5.7元)及採購再生能源憑證(每度約7.75元)。其中,約有 65%的企業選擇綠電轉供,比例遠高於自發自用與採購憑證的比例。
同時,比起2022年,綠電轉供價格約均勻落在5.1至6.1元以上的區間,2023年已有超過半數的企業綠電轉供單價在5.6~6元中,且每度平均轉供價又比2022年的5.5元緩升至約5.7元。
三、成本是企業取得綠電的主要挑戰
報告也探討到企業取得綠電途徑的幾項挑戰:
1. 綠電轉供:若購買量有限,恐導致轉供價格過高。
2. 憑證購買:面臨得標不易、無法預期價格及價格過高的困境。
3. 自發自用:雖然有成本攤提和強化場內電網穩定度的優勢,但可能因場地受限、初期資本需求過高,而讓企業卻步。
四、鼓勵自發自用,找尋降低投資風險並兼顧成本效益的途徑
在場地有限情形下,綠色和平鼓勵企業朝「轉供自用」或「自備電廠」擴展多元自發自用。
轉供自用指在第三地興建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再將綠電轉供,解決自家工廠沒有空間自建發電設備的窘境;而自備電廠則為企業與能源業者共同持股開發再生綠能案場,以掌握更多綠電來源。
以印度為例,其政府明確於《電力法》(Indian Electricity Act)與「電業規則」(Electricity Rules)規定綠電需求企業至少使用該案場產生的51%電力,且須持有26%以上的股權比例。試圖透過合資方式,在穩定取得綠電的同時,降低直接跨入能源建置的技術門檻與風險,且符合投資成本效益,更有機會透過售出多餘綠電,實現回收成本的可能性。
為了突破綠電自由市場的瓶頸,近期台灣也推出對應措施。除了台電進行兩次「小包裝綠電銷售」,希望緩解中小企業買不到綠電的焦慮,也在2023年10月至2024年9月試辦「綠電分配沙盒計畫」,讓有多個廠區的單一企業可透過轉供電量的彈性分配機制,依各廠區需求自行分配轉供的綠電比例,使特定廠區可最大化取得綠電比例,同時減少綠電不足或過剩問題。
至於離岸風電,因應第三階段區塊開發將進入綠電自由交易市場,國發會已於2024年3月修訂並公告「國家融資保證作業要點」,其中加入「綠電購電契約(CPPA)保證」,期透過購電擔保的方式,另外規劃搭配「剩餘綠電流通轉售機制」,協助國內國際信評不足的企業購買離岸風電。
總結而言,儘管2023年綠電自由市場規模略有成長,但綠電仍供不應求,且因成本或價格考量,仍未能滿足大部分企業的綠電需求。
不過從購電驅動力來看,國際供應鏈的綠電要求及國內外碳有價的規範,仍對企業持續施壓;從綠電市場外部環境來看,隨著灰電的價格上漲、綠電彈性分配與融資保證機制,可能有助於活絡綠電市場,但仍需持續關注相關變化。
參考資料
- 綠色和平(2024年1月10日),RE10X10企業綠電倡議2023年度報告-擴展綠電自發自用之路
- 自由時報(2024年1月23日),綠電僅5.6%進自由市場 綠色和平:企業難取得 應鼓勵自發自用
- Rödl & Partner (2022年9月1日),One step ahead: Solar Captive Power Plants in India
- 經濟日報(2024年1月17日),台電綠電沙盒,科技廠爭取試行
- 國發會(2024年2月19日),以融資額度及保證成數規範,兼顧國家融保機制量能
※本文轉載自低碳生活部落格〈2023年綠電自由市場規模略為成長,但綠電仍供不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