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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水污染的「事後治理」模式

2007年07月02日
作者:唐昊(華南師範大學政治學副教授)

珠江(照片節錄自Steven Schroeder作品)中國南部珠江深受著因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而所致污染的影響。唐昊指出說,儘管最嚴重的珠江污染在近年已得到了控制,但「事前防污」仍比「事後治污」更能有效治理污染。


不能擁抱的「母親河」

城市水系是城市發展之源,世界上沒有幾個城市不是依託江河湖海而建立的。同時,城市水系不但是人類生活所必須,也是城市文明的載體和城市靈性所在,缺水的城市很難讓人感受到文明的細緻和生動。可以說,城市文明,有水則靈,無水則廢。

在上世紀80年代之前的珠三角地區也曾被稱為「水鄉」,水系縱橫,堪比江南。如廣州古譽「雲山珠水」,全城水分六脈,是一座水上古城,僅僅30年前,珠江還是市民游泳、賽龍舟的好去處;而廣州上游的佛山也伴隨有河湧2802條,總長5084公里。水上人家,聲音相聞;舟楫往來,永不疲倦。

不過,隨著近幾十年來現代工業文明的興起與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用水量不斷加大,水污染日益嚴重,並將城市與水、市民與水悲劇性地隔離開來。拿廣州來說,珠江是廣州的母親河,但廣州人已經沒有擁抱這位「母親」許多年了。而這一切都可歸因於其「子女」的貪婪和不負責任——廣東是珠江流域經濟最發達的省份,也是對珠江排污最多的省份。

據2004年廣東省環境質量公報稱,進入廣東的河流基本達到了三類以上的水質,但進入珠江三角洲後,部分河流水質劣於五類,其中廣州市水質達成率為全省最低:整個2005年珠江廣州河段7個月達到四類水質,1月、2月、3 月都是污染嚴重的劣五類水質,4月和11月是五類水質。按照國家頒佈的《地面水環境質量標準》,四類水適用於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三類水才可以做游泳區。如此,下珠江游泳幾乎已成了現代廣州人一個遙不可及的夢想。同時,不但珠江主水道的江中生物已漸絕跡,江水黑臭油膩,城內「水脈」也漸告斷絕—— 現在我們在內城已經很難找到幾條像樣的河湧了,一些河湧更因臭氣熏天而被封蓋於水泥板之下。多年的污染使得珠江及其附屬的河湧一度成為臭江、黑江,如同一位原本高貴的母親現已滿身膿瘡,令人聞之掩鼻,望而卻步。

不僅如此,被污染的河流很容易成為傳播疾病的「流動炸彈」。倫敦的泰晤士河50年代的污染狀況達到了極點,就一度在當地居民中引發霍亂等疾病。而6月20日廣州已經確診的兩例霍亂病例,就屬本地食源性感染,並與魚蟹、蝦等水產品有關。這樣的病例在廣州乃至全國都已經相當罕見了,卻在經濟發展多年之後重現,想來不禁令人唏噓。

「事後治理」是一個妥協的產物

實際上,廣州從前年開始已經加大了對珠江水污染的治理力度。這些努力包括:污水處理、完善管網、河湧截污、清淤補水等。特別是幾個大型污水處理廠的興建,使珠江廣州河段的水質大為改善。目前珠江治理最主要的措施就是在珠江兩岸投入大筆資金建設污水處理場。廣州去年城市建設方面投入254億元,可謂大手筆,其中針對珠江治污的工程就有獵德污水處理系統三期、大沙地污水處理系統首期、北部地方四大污水處理系統等,新增污水處理能力63.5萬噸/日。

如果我們把治污的方式分為「事前防污」和「事後治污」兩大類的話,就不能不承認,對河流污染最根本的解決方式應該是對污染源——相關工廠的「關、停、並、轉」,即「事前防污」;但目前的治理方式卻大多屬於「事後治污」,即走的仍是一條「先污染、後治理」的路。事實上,這不僅是廣州一個城市在污染治理上的選擇,縱觀各地的污染治理方式,通常也都是在事後治污方面進展迅速,而在事前排查污染源方面效果不佳。佛山在去年也做出規劃,為市內1072.8公里河湧投入102.69億元進行整治,但與此同時,本地重污染企業的減排工作卻進展不大。

污染問題治理方式的選擇,實際上是社會各種利益之間博弈的結果。「事後治污」成為各城市不約而同的選擇,其原因很簡單:無非是因為污水處理廠的設立對污染企業來說並不構成威脅;對政府來說這樣做治理起來見效較快,而比起執法關停來難度也小;唯一的一個不足就是要普通的納稅人多出錢。所以各種社會利益在治理污染問題上博弈的最終結果是由最弱勢的一方——普通民眾來承擔最大的成本,而在此前的水污染過程中,普通民眾其實也是最大的受害者。

「事後治理」模式的局限

雖然廣州圍繞污水處理廠、河湧治理、工業污水整治等多個方面進行了綜合整治,效果明顯,廣東的省長、市長也以「暢遊珠江」的方式來顯示珠江治理階段性成果和治理的決心,但這種治理模式——靠越建越多的污水處理廠來解決越來越嚴重的污染——能夠即時收效,但不能夠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不要說這種「事後治理」的成本顯然要大大超過「事前防污」,就其效果來看,在出現越來越多的污染源的情況下,事後的污水處理作用極其有限,經過處理後所排出的水也只能是3-5類水質。事實上,就在廣州珠江河段的各種監測資料表明珠江水質大大改善的情況下,我們只要到任何一條流入珠江的河湧邊走一走,仍能聞到刺鼻的臭味,河段上的垃圾隨處可見,珠江主河道的水質也時好時壞,這不能不使我們對實際的治理效果心存憂慮。

同時,珠江污染問題並非廣州一個城市造成的,而是有著綜合的、超越於廣州之外的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珠三角的城市大多對珠江污染有「貢獻」,水是流動的,廣州這一段即使變清,對整個珠江流域也影響甚微。同時珠江治理也是一項全面的工程,不僅僅是一個污水處理的問題。去年我和幾個朋友共同資助了一項珠江全流域的人文地理考察活動,結果發現珠江三角洲近年來為了防洪和發電等目的而修建的眾多閘壩,也促使了污染加劇、水流降速,以及水體的自淨能力大大降低。這方面的影響其實已經足以抵消「事後治污」的成果了。

當然,加大城市建設投入、針對珠江污染進行集中治理,是符合廣州利益的民心工程,效果也不容否認。但在具體的治理措施上應有更多的選擇,否則,隨著污染源的增多,今年珠江變清,明年可能又會變黑。從工業發展的角度來說,污水處理廠的數量增長無論如何是比不上污染工廠的數量增長的,事後治理的速度也是遠遠趕不上污染速度的。因此,要從根本上解決珠江污染問題,不能單靠建幾個污水處理廠或者把重污染企業搬到別的河段去的做法,更根本的是全面改變我們對於水資源的掠奪性、污染性使用方式——當然,這都是些艱苦而不討好的治理方式,但我們已經無法回避——如:政府加大監管和治理力度,嚴格排污權管理,關閉污染企業;鼓勵企業自覺治污,承擔社會責任;動員市民自發性的監督和全民治污行動。而在此之外,發展綠色經濟和本地產業結構升級,則是從長遠上解決水污染問題的關鍵所在。

◎唐昊,男,生於1974年,華南師範大學政治學副教授,《市民》雜誌副總編輯,著名專欄作家。曾在《現代國際關係》《國際問題研究》《南風窗》《南方都市報》《羊城晚報》等學術期刊和平面媒體發表文章數十萬字。

◎本文轉載自「中外對話」網站,原發表日期200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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