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梨縣的一處農地,光電板下只種了兩棵柿子樹,其他都長滿雜草。農地的主人說,這塊田地都是石頭,很難種植作物,所以兒子決定來架設光電,一個月售電收入約有20萬日幣。
日本對營農型光電的規定嚴格,但也有例外。如果是在原本荒廢的農地上做營農型光電就不受產量八成的限制,而且許可期達10年。由於賣電利潤往往高於務農所得,有些農民為了配合光電,放棄原本的作物,改種耐陰性作物,像是香菇、祭祀用作物、觀賞植物等等。
為了遏止這種亂象,日本農水省在2024年發布新命令,營農型光電案場如果要種植原本這個區域沒有的農作物必須要先做試驗性栽培,並且提出理由書。馬上丈司則認為,農業部門衡量收穫量的標準未必正確,因為稽查人員依據的是過去慣行農業的標準,缺乏營農型光電的經驗,當務之急是建立屬於營農型光電的科學數據。
日本營農型光電面臨的另一個挑戰是,躉售費率節節下降。2013年時每度電是 40元日幣,2023年只剩下10元,想要走躉售制度賣電已經完全沒有利潤。
不過當車輛和農機具走向電動化,自發自用是日本營農型光電的新走向。千葉市民能源的倉庫用電,以及大木戶農場的汽車和農機具的電力來源都來自光電。除了電力自給自足,許多營農型光電場也發展出新的經營模式,他們直接和當地的企業合作,一邊賣電,一邊賣農產品。
在神奈川縣相模原市的觀光農場,工作人員拿著籃子,說明哪些藍莓已經成熟可以採摘。種藍莓最大的挑戰是採收,藍莓一成熟就要馬上採摘,否則會掉落一地,採收的工作非常耗費人力。
為了節省人力成本,相模原藍莓觀光農場是採會員制,加入會員可以來到農場自己採摘藍莓。目前相模原觀光農場有300多個個人會員,還有11個企業會員,加入會員的企業不只向農場買藍莓,也購買農場生產的綠電。除了建立企業會員制,山川勇一郎也和日本共同購買組織--生活俱樂部合作,在光電板下種植葡萄,電力供應生活俱樂部的配送中心,葡萄酒也交由生活俱樂部銷售。
農場的創辦人山川勇一郎說,如果只是為了賣電其實很無聊,他希望以電力為媒介進行地方創生,讓農村和市區的人流、金流和想法都能相互交流。
在日本躉售制度形同退場,但企業對綠電仍有相當大的需求。東 光弘指出,日本已經有190個市町村都對地面型光電進入山坡地作嚴格的限制,但破壞山林與農地來開發光電已經行不通,因此營農型光電成為企業購買綠電的選擇。
地方政府在營農型光電的發展上也扮演重要角色。山川勇一郎表示,以東京都為例,地方政府要求企業投資綠電時,必須提出對當地社區的回饋計畫,才會給予補助。
日本4000多座營農型光電場中,九成五都在一公頃以下的小案場,這些案場幾乎都是由農民和社會企業成立,跟台灣大面積、大資本的開發模式截然不同。日本的經驗或許不能簡單套用在台灣,但可以讓我們思考如何建立更完善的制度,讓既有的漁電和農電走向正軌,真正與社區、農業和環境共存。
※本文轉載自 公視《我們的島》節目—【《日光能否共享?》之四:營農型光電面對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