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反焚化爐聯盟/全球焚化爐替代方案聯盟」(GAIA)於昨日(11月28日)發起「反廢棄物與焚化的全球行動日」,呼籲各國的溫室氣體削減方案,必須採取「零廢棄」的方式,避免以焚化與掩埋等傷害環境、排放有毒物質的廢棄物末端處理方式,繼續毒害大地,同時也無法達到抑制全球暖化的目的。
身為GAIA 一員的看守台灣協會指出,95 年度全國事業廢棄物申報量共有1650 萬噸,一般廢棄物(主要是家庭垃圾)清運量也有485萬噸,這些廢棄物中約有40%是以焚化或掩埋方式處置。這些廢棄物處理所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每年約佔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以每年350百萬噸計)的2%,但這樣的垃圾處理方式,鼓勵了大量生產、大量消費、大量廢棄,其間接造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恐怕更多。
根據統計每年485萬噸送到焚化爐與掩埋場的垃圾,需要投入1388.5億MJ(百萬焦耳)的能量,相當於385億度電,如果以台中火力電廠來發電的話(1度電產生0.88公斤二氧化碳),將會排放33.94百萬噸的二氧化碳,約為為全國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的10%。而這僅是考慮家戶垃圾中的一半成份而已,尚未考量成份更複雜、產生量更大的事業廢棄物。
因此,減少廢棄物的產生,盡量讓廢棄物循環再利用,減少焚化與掩埋的零廢棄政策,將對溫室氣體減量有很大的助益。看守台灣協會認為,要達到「零廢棄、零暖化」的目標,行政院應該要求各部會調整政策方向,比如交通政策應轉向建構健全的大眾交通、加強交通管理;能源政策應以鼓勵節約能源、發展再生能源、同時將發電業與輸配電業分開以利節能與再生能源的發展;產業應轉向以清潔生產的工業與有機農業為主;取消對污染產業的補助。
另外,針對近來焚化爐與掩埋場業者於許多國家進行遊說,試圖將焚化爐的廢熱回收發電與掩埋場的沼氣發電,納入接受政府補助的「再生能源」或「綠色能源」範疇,全球反焚化爐聯盟也予以譴責:「這些是廢棄物處理時本來就應該投入的成本,如果再接受政府補助,豈非鼓勵焚化與掩埋?」因此,看守台灣協會呼籲,立法院正在審議的「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應更嚴謹地審酌再生能源的定義,不能將一般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視為再生能源。
對此,GAIA的Neil Tangri代表這次參與 「反廢棄物與焚化的全球行動日」的全球 30多個國家的團體,呼籲各國政府:「我們要求政府與計畫資助者,不要再讓過時的焚化與掩埋所排放的毒性物質繼續毒害我們的社會。我們呼籲,全球一起來支持邁向零廢棄的行動,以去除廢棄與污染,建立永續的資源循環管理系統,以節約資源與能源,為民眾創造綠色與永續的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