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不愛開會審法案 每天平均3.1小時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立委不愛開會審法案 每天平均3.1小時

2008年04月24日
本報2008年4月24日台北訊

立委不開會在幹嘛?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根據立法院議事錄進行統計,發現立法院自2月1日開議至今,委員會平均僅開會3.1小時,部份委員辯稱沒時間開會是為了服務選區,公督盟理事長顧忠華直言:「如果寧願服務選區,去做地方議員就好了嘛!」

立法院議事規則第22條明文規定,立法院會議開會時間為9:00-18:00,無異於一般上班時間。然而,公督盟執行長何宗勳指出,本會期開議至今,扣除休假和立委「自行放假」,2、3月間院會平均開會時間5.9小時,委員會甚至平均只有3.1小時,不禁令人想問,這些沒開會的時間,立委在幹嘛?

顧忠華表示,3月份委員會開會64次,雖然平均晚不到10分鐘,但公督盟調閱第六屆立委公報,「一開始都會比較準時,日後便愈來愈差。」他說,觀察去年的開會情形就會發現,很多開會時間都花在等委員,等超過法定人數才能開會。因此,公督盟才會定期公佈,就是要提醒立法委員,應該嚴格自律,避免怠忽職守。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陳曼麗則指出,委員會開會遲到的主要因素在於召集委員,「因為就算其他委員都到了,召委沒到也沒辦法開會。」這也是為什麼公督盟僅針對委員會,而非每個委員個人計算遲到時間。

此外,公督盟發現,雖然委員會開會延遲時間不算多,但實際開會時間卻短得嚇人。顧忠華表示,很多立委開會還沒結束,就說要回選區服務選民,「但現在高鐵不是號稱一日生活圈嗎?」他認為,立法院有補助每位立委開會時往返選區的交通費用,既然交通如此便捷,開完會後還有充裕的時間進行選民服務。

「第6屆立法院有2千個法案沒有辦法審。」陳曼麗舉出2007年的經驗,擔憂這麼短的開會時間,立委根本沒有辦法好好專注於法案審理工作上。

公督盟不只進行量化的監督,下一步將由公督盟學術顧問團,評估法案的品質。不過公督盟接連幾週公佈數據,已經引來部份立委的質疑與批評。顧忠華回應表示,若是立委認為這些監督標準,是因為民間不了解立院運作規則,「那麼立法院就更應該儘速開放VOD(數位隨選視訊),」因為立法委員不同於其他職業,「他們有特權,可以自己開會決定不用上班。」那麼民意代表就更應該讓選民知道他們在做什麼。

顧忠華舉日前立院考慮本會期延會為例,法案審不完就決定延會,但之前輔選休會期間照領薪水,「所以才需要更嚴格地監督!」除了號召全民,並期望在全國各地發展組織進行在地監督,顧忠華亦重申「自律」的重要性。

「希望無盟不要成為立法院最陰暗的角落。」他指出,原本大家很期待丁守中等委員提出,讓密室協商透明化的陽光法案,而這項提案也已通過一讀,卻因為無黨團結聯盟「有意見」,使這個陽光蒙上陰影。他希望,沒有政黨奧援的無盟很值得鼓勵,但也因此更需要讓選民了解他們的努力,「如果覺得委屈,就應該開放,讓全民知道。」

何宗勳表示,爲了展現由下而上的力量,公督盟目前已經串聯中部、宜蘭地區民間團體,26日於台東、5月3日於嘉義將舉辦說明,歡迎有興趣民眾參加。而由大學生發起「透明國會青年行動宣言連署」歡迎大家上公督盟網站連署,學生會將從下週起從台大校園出發,展開擺攤連署,期盼影響更多青年學子投入國會監督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