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雨水 2009年公家機關先做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回收雨水 2009年公家機關先做

2008年12月30日
摘錄自2008年12月29日聯合報台中市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水利署長陳伸賢指出,全球氣候變遷加劇,造成豐水期極端降雨強度增加,枯水期連續不降雨天數更長,影響供水,除節流,多元化水資源開發條例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查,預計2009年完成立法後,將編列25億元獎勵基金,鼓勵公民單位在新建築物設置雨水回收再利用系統,2009年起先從公務機關做起,只要申請建照建坪超過2萬平方公尺,就要有雨水回收設計,3年後推廣民營單位。

設置基金就是希望增加多元化利用水資源誘因,結合學校教育設施辦理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模組研發,將從全省找出8所示範學校規劃設計,未來擴大開發適用於全國所有學校的雨水回收再利用,擴大運用水資源。

水利署調查,全台建築物與公園綠地、學校等的屋年平均雨水可利用潛勢達17.34億噸,約是全台生活用水量的一半。他說,水利署已把楠梓加工出口區再生水模型廠建置列為重點計畫,預計99年完工運轉,每天可處理汙水4千噸,產出1800噸再生水供工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