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岔路口的全國能源會議(上) | 環境資訊中心

分岔路口的全國能源會議(上)

2009年04月07日
作者:馬康多(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監事)

圖片來源:ENC當世界各國自3月底,因氣候變遷議題齊聚德國波昂,為年底的哥本哈根協議爭辯之時,僅能旁觀的我們,在台灣也同步舉行與抗暖化政策高度相關的第三次全國能源會議。

行政院表示這次能源會議是為討論去年所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以及「永續能源政策綱領--節能減碳行動方案」中,中長期性及爭議性之能源基本議題,如:重大投資案、能源稅、能源市場自由化、核能定位等。

但去年的永續能源政策綱領,是立基於「633」經濟發展目標,所建構成的政策論述。面對當前金融危機衍生的經濟失序,各國紛紛提出以「綠色經濟」、「低碳經濟」為振興經濟的主力,創造綠領工作,聯合國環境規劃署更指出需建構一全球綠色新政(Global Green New Deal)以同時兼顧經濟危機以及對抗暖化。在這個時間點舉辦的全國能源會議,若能有效掌握台灣即將面臨的國際溫室氣體減量壓力,並確切回應過去幾年間電廠與耗能產業個案開發所造成的社會衝擊,有機會促使台灣在邁向永續能源的長征上,跨出顯著的一步。

但這樣的盼望,光從其會議定位以及議題設定兩層面加以觀察,已經註定會落空。

矛盾的會議定位

這次的全國能源會議,是繼1998年以及2005年後,第三次的全國能源會議。然依據2005年全國能源會議的結論,去年就應該召開。當去年6月5日行政院興高采烈推出「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各部會進一步研提了「節能減碳行動方案」,即賦予原能會跟台電將核能延役的相關費用編入預算的正當性。然而上述兩個「綱領」與「方案」,內容牽涉的廣泛性,本來就應該屬於全國能源會議的應討論的範疇。但「綱領」的研提,只是來自能源局的應景式的政策宣示,若能經由全國能源會議的機制,則可藉由各方利害相關人意見的投入,回饋至行動方案的研提過程。

然而下半年來臨的金融危機,讓行政院把「節能減碳」的口號,回收到倉庫裡,「行動方案」相關法案的審議(包括溫室氣體減量法、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等)仍持續進行,但這一時間上的拖延,使這次的能源會議的定位,益顯尷尬。

雖然會議定位是要針對「綱領」與「方案」中爭議性的議題進行討論,但「節能減碳行動方案」相關預算早已編列,如台電已將核能電廠延役的執照編入本年的預算,似在強調核電延役已成定局。此外,能源局於去年底已公告「97年長期負載預測與電源開發規劃」,表示這項計畫將作為未來10年電力開發的依據,計畫中更已預測出至2025年的能源需求量,並設定未來的電源開發方式。其中,爭議中的火力電廠興建案都將持續推動,更將於民國102年,提出原訂民國107年除役的核一廠提昇出力計畫。由以上情勢可知,行政部門對未來的能源結構與電源開發早有定見,這次全國能源會議的內容,又能產生多少影響?

在相關法案方面,溫減法、再生能源條例與能源管理法修正案已送交立院審議,前兩者已進入朝野協商的程序,後者更在上週時再立法院一讀通過。此外,能源稅不但已有民進黨版本,先前亦被列入賦稅改革委員會的議程,財政部也委託特定學者進行研擬,但財政部不僅未參與這次會議的籌辦,能源稅議題的討論中,也未將不同的版本提出比較。

全國能源會議結論要落實,需仰賴「預算」與「法案」兩項工具。但如上分析,無論「預算」或「法案」,行政部門已有定見,因此接下來的全國能源會議將如同「農業再生條例公聽會」般,他方言者諄諄,唯有行政部門聽者藐藐。

發散的議題設計

定位上的模糊,若是能藉由具體的議題討論,形塑有意義的政策方向,尚能使全國能源會議不負其名。但經濟部與國科會共同擺出洋洋灑灑的名為「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能源管理與效率提升」、「能源價格與市場開放」、「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等四大核心議題,意圖將「氣候變遷因應」、「能源供給結構」、「產業結構調整」、「能源價格合理化」等,在這次會議得到解答。

不過,連承辦這次會議的相關行政與研究機構,都自承這次其實議題只有「核能政策」與「能源價格」兩項較為重要。或許可從「核能」與「能源價格」不但彼此相關,亦在前述四大核心議題扮演重要角色來解釋,但面對這些議題,行政部門又端出哪些資料,作為討論的依據?

以核能政策為例,在「永續發展與能源安全」以及「能源科技與產業發展」兩項,都成為討論的焦點,前者是由能源局負責,後者以國科會協同核研所提供討論。然在核能在未來能源結構中的角色,身為能源政策主管機關的能源局,僅敢以「低碳能源佔比」、「完成『核一、二、三電廠依可操作壽齡運轉評估』計畫」(即延役評估)來包裝以核能延役減碳的企圖。在「新核能科技」的引言簡報中,大剌剌的推銷「2025年應提升核能發電裝置比例,至全國發電裝置比20%~25%;2025年之後,以增加至30%以上為目標」,要達成這個目標,不但既有核電廠需延役,更將自2020年起在現有廠址每年新建一部核能機組。

而環保署的立場,雖於回應「2008年全國工業總會白皮書」既有核電廠延役的訴求時,表示既有核電延役無須經過環評,間接放鬆棄守了環境基本法中非核家園的立場;但參與全國能源會議的環保署高層,卻是抱持反對年代老舊核電廠延役的看法。

核能政策的調整,被視為整個會議的重點,但行政院部會間分歧仍劇,導致各單位將全國能源會議視為大放風向球的機會,也因此降低了會議欲達成的廣納各方意見的目的。如於舉辦北部的分區會議之時,只見台電、核研所與原能會相關代表,搶佔發言時間,拚命針對核電進行推銷。但分區會議本該是傾聽草根民眾對在地能源議題意見的契機,卻只見原能會的主委與台電的發言人屢次搶佔發言時間,核四在地居民要發表意見,卻被擔任主持人的經濟部長高聲制止。

更甚者,台電任憑台中區營業處的工作人員,以台中市產業總工會的名義,搶佔寶貴的分組會議代表名額,但發言內容未能從勞工立場,呼籲政府應創造「綠領工作」,而是不斷呼應台電董事長以及原能會為核電提出的宣傳辭令。

部會之間意見的分歧,原該在行政院院會等場合由政務委員進行協調,如今卻赤裸裸的攤在企業與社會團體的代表面前,除了令人大嘆當前行政部會的無能,更降低各方與會代表參與全國能源會議的意願與積極性。政策方向與外在困境,因各部會的立場不斷浮動,使全國能源會議失去公共政策討論的功能(明日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