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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問題在產業結構

2009年04月16日
作者:蔡嘉陽(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

全國能源會議在擁核反核的對立中熱鬧展開,政府和擁核派人士以核能可以做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的選項,減少對石化燃料的依存度,極力在這次能源會議進行核能復辟、拔掉「非核家園」的緊箍咒。反核團體則認為擴張核能機組和延長核電年限,特別是我們位處地質變動劇烈的地震帶,對核電廠的安全性和營運管理應變能力的質疑,還有核廢料處置問題仍然無解的情況下,徒增我國的核災風險,置人民的安全健康於無顧。

其實核電問題雙方都有堅持的立論,但是真正的核心問題,就是產業結構而已!當擁核反核的論戰、能源會議召開之際,卻忽略產業型態根本的結構性問題。為什麼要新增12部核能機組、延役3座舊核電機組?因為我們的電力消耗持續成長且排放太多二氧化碳,為什麼電力不夠、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因為我們持續發展高排碳、高耗能和高汙染的產業,為了供應石化和電子業擴張所需的電力,再增加燃煤電廠來發電,然後石化、煉鋼業再持續產生高排碳、高汙染,這是一連串惡性循環的產業結構。

擁核派人士也會說,不管工業結構和用電如何,民生用電也是持續增加,為了台灣的永續發展,核電還是必要的選項。但是我們真的會缺電嗎?根據2008年能源局年報資料台灣年度總消費電力大約是2298.46億度電,以全台灣可用之總發電機組46382萬千瓦(台電公司加上民營電廠)和再生能源等只需要滿載發電200天即可滿足台灣全年的用電需求。

也就是說還有165天可以進行機組維修和調度,所以現有的發電裝置容量已經足夠,根本不需要再新增加電廠和發電機組。現在台電公司想要新增加發電機組容量,只是為了紓解在夏天某幾天會超過尖峰負載的供電壓力,以台電非常寬鬆的備載容量率,新增加發電機組容量只是推卸其負載管理和傳輸效率的責任而已。再加上工業消耗台灣60%以上的電力,價格又僅是民生用電一半以上,電價結構如此不合理,當然容易造成工業用電的浪費。

所以能源問題的根源是產業結構,提高工業用電電價,以價制量自然能夠讓廠商想辦法去節電或者是提高使用效率以降低成本。提高工業用電的電價更可以淘汰高耗能、高汙染的產業,讓台灣的產業結構從根本上轉型,台灣的能源問題才能解決。

2008年馬總統宣示節能減碳的政策,劉揆在行政院會中也宣示台灣將發展新的兩兆雙星生化科技和綠能產業,經建會提出「新世紀第三期國家建設計畫」第三章國家發展政策主軸的產業再造,是以產業創新、新興產業、政策鬆綁的主軸,引導台灣走向發展觀光、文化創意、醫療、物流和能源技術服務為主。以這樣的產業願景和轉型,哪一種產業是高耗能、高汙染的產業,台灣的用電量會增加嗎?

結果政府一手推動產業創新、新興產業,另一手卻還是被石化、煉鋼和電子業者綁架,繼續擴張八輕國光石化的開發、台塑煉鋼廠,及如春筍般到處竄起的科學園區。特別是八輕國光石化的夕陽產業,這些都是大量消耗台灣的土地、水資源,汙染台灣環境的工業,早就該掃入台灣產業發展的歷史中,卻依然成為國家重大投資建設,這不是互相矛盾、價值錯亂嗎?

擁核問題的根源就在產業結構的調整,以台灣有限的資源和99%以上的能源進口,台灣怎麼有本錢去跟別的國家進行高汙染、高耗能的產業競賽?只要產業結構轉型,台灣不但不需要核電,也不再需要蓋新的火力電廠。以現有的發電廠逐年更新替換老舊機組,才是符合環境公平正義、永續發展的未來。

※本文原刊於2009年4月16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