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殯葬 雖死猶生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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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殯葬 雖死猶生

2009年06月10日
作者:霍偉亞(《中外對話》北京辦公室的運營主管)

首頁圖片由hunangov攝最近幾年,一種新的安葬方式——「生態葬」——正受到中國政府和媒體的倡導,中國很多地方已相繼建立適合「生態葬」的陵園。

所謂生態葬,是指「樹葬」、「花葬」、「草坪葬」、「水葬」等不同於中國傳統的安葬方式。「樹葬」、「花葬」、「草坪葬」鼓勵將骨灰撒入土壤中,在其上種植樹木花草,而「水葬」是指將火葬後的骨灰撒入江河或者大海。

相比建國後中國的第一次殯葬改革——通過立法改革土葬、推行火葬,有人稱這是中國的第二次殯葬改革,其最大特點是不留骨灰,讓其真正回歸自然。

土葬是中國傳統中的主流安葬方式,1956年,毛澤東朱德周恩來鄧小平等151位新中國高級幹部簽署了一份《倡儀實行火葬》的倡議書,倡導身後實行火葬。1985年中國國務院發佈《關於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首次規定在「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推行火葬,並對不遵守該規定的國家職工實行處分。「火葬」從此成為中國的主流安葬方式。

現在中國每年修墓至少佔用10萬畝土地,墓地、墓園等建設使用大量磚塊、水泥、大理石等堅固材料,並且越建越多,土地資源得不到更新,出現死人與活人爭空間的局面。

1976年,周恩來的骨灰撒在了北京市區、密雲水庫、海河入海口、黃河入海口的上空;1997年,鄧小平的骨灰撒入大海。按照「生態葬」標準,他們均屬於「生態葬」中的「水葬」。

「生態葬」有很多符合新時代要求的優點,這在城市中最能體現。中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以及城市用地緊張,傳統安葬方式的建墓豎碑,讓城市安葬空間面臨「枯竭」危機,再加上崇尚「厚葬」的中國傳統觀念,喪葬費用日益飆升,有的甚至高過房價,社會感慨「活得起,死不起」。近日中國中央電視臺曝光廣東省一位村級幹部毀林圈地24畝,用於建設豪華墓地,也凸顯了傳統安葬方式不環保的一面。

而「生態葬」則不占土地或者占地極少。即使占地,地上也不再是冰冷的墓碑,而是花草樹木。每年4月5日是中國傳統的清明節,人們在這天會到墓地祭掃,懷念先輩。而4月萬物復甦,正是踏青的好時節。所以占地極少的「樹葬」、「花葬」等實際上也同時為城市營造了大片綠地,可以讓人們寄託哀思的同時踏青春遊。

「生態葬」 如能普及,讓先輩真正回歸自然,既節約喪葬成本,也會為中國節約大量土地;同時增加中國的綠化面積,有利於世人。

儘管「生態葬」有諸多優點,但在2009年清明節前後,中國媒體關於「生態葬」的大量報導顯示,選擇「生態葬」的仍只是少數。

中國人有在墓地旁邊種樹的傳統,這在廣大農村地區非常普遍。人們認為,墓旁的樹木載有逝者的靈魂,樹的死去往往讓後人無法接受,認為是不祥之兆。面對「樹葬」 、「花葬」、「草坪葬」,很多人表達了類似的擔心。而「水葬」 更讓人不能接受,覺得「水葬」後將無處寄託對逝者的哀思。

上海殯葬文化研究所所長諸華敏認為,「古老的墓葬模式影響了人們幾千年,替代起來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預計在相當一段時間內,生態葬只能被一部分人所接受。」

公眾仍然無法擺脫傳統安葬的觀念,這是目前「生態葬」面臨的最大阻力。中國第一次殯葬改革推行火葬後,中國農村仍有很多地區無法接受「火葬」,2008年中國土葬率仍超過50%。

如何改變公眾根深蒂固的傳統安葬觀念,是中國綠色殯葬改革成敗的關鍵。

目前 國政府並未對推行「生態葬」做專門規定。《法制日報》4月的一篇報導稱,2007年公佈的《殯葬管理條例(修訂草案)》條例修改工作有望今年完成。但全國人大代表邸瑛琪表示,該草案並沒有涉及生態葬的內容。

第一次殯葬改革中,中國地方政府為了早日完成目標,往往使用強制手段,但效果不明顯,偷埋遺體仍然普遍,甚至滋生腐敗,這在農村地區尤為顯著。邸瑛琪稱,應即刻起草《殯葬法》,確立多元化的殯葬方式。

無論是當下的金融危機,還是中國早已確定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都要求經濟、社會、文化的綠色轉向。中國傳統的安葬觀念同樣需要綠色轉向,但利用法律行政手段改變社會傳統的安葬觀念是低效甚至是無效的,觀念的轉變不能依靠強制手段。中國的綠色殯葬改革是否能夠成功,不在於有過少相關的法律和制度,它仰賴的是中國公眾環境意識的進一步提高,從而自願採取環境友好的生活方式。 

※本文轉載自「中外對話」網站,原發表日期200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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