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17日
摘錄自2009年9月17日自由電子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學業成績不及格不能領災害助學金!由行政院於2001年成立的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提供八八水災受災學生每人5,000至15,000元不等助學金,除須符合清寒資格外,學業成績也必須及格才能請領,學生家長抨擊請領規定不合情理,對受災家長及孩子是二次傷害,失去救災原意。該基金會則強調,相關請領規定已行之有年,並非專為八八水災才設下門檻。
屏東萬新國中將近有400位學生受災,除可免除一學期的營養午餐費及減免1,600元的註冊費外,還可請領賑災基金會5,000元的受災助學金,但其中有11名學生因上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無法請領這筆款項。
位於重災區的佳冬國中也有類似情形,無法請領助學金的學生家長紛紛向學校抱怨,認為既然是救災助學,又何必設下成績門檻,5,000元對受創的清寒家庭,有如及時雨,卻因孩子成績不理想而無法領取,不僅孩子自責,家長也很難過。
李姓家長表示,學業成績總平均60分門檻雖不算高,仍有學生跨不過門檻,當多數受災學生都能請領救助時,少數因成績因素被打回票的學生,彷彿被貼上了標籤。災區學校無奈指出,學校儘可能幫每位受災學生請領相關救助金,但基金會規定十分清楚,成績不滿60分就無法請領,學校不可能作假。
屏縣教育處對於助學金門檻也認為不妥,因助學金非獎學金,學生受災是事實,需要幫助也是事實,不應限制成績,已請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協助,向賑災基金會反映家長心聲。副處長郭文瑞表示,學業成績及格,對國中小學生來說,並非相當困難,不過,有些孩子的天賦不見得在課業上,基金會所設門檻,讓想幫助受災學生的美意打了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