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訴訟與抗爭的故事
「阿窕剛進來的時候,又年輕又漂亮,學歷又高、人又活潑好相處,當時大家都在追她。看到她變現在這樣,真得很感慨。」RCA自救會會長吳志剛回憶著,「我去RCA大概是公司成立一年後,剛從台南上去,身上沒帶什麼錢,想說預支吧,公司說我剛進去不能預支。又想說反正有宿舍,省吃儉用一點,撐過這個月,結果男生沒宿舍。我在車站睡了兩天,在公園睡了三天呢。」
RCA的每個人背後都是一大串故事。
「我太太是一場的品管,跟阿窕是同一條生產線。那時候基礎作業員大多是女生,廠內男女比例相差很大,很多人因為同事關係結合,如果沒有發生後面這個事,其實RCA還滿讓人懷念的。」吳志剛說,公司解散之後,有人向立委檢舉公司違法排放有機溶劑,RCA污染的事情才浮出檯面。有人開始意識到不對勁,連絡幾個老同事,發現大家一身病痛,一個拉一個,一直到1999年才成立協會。
協會成立之後,政府其實一直都處於被動的狀態,必須要自救會的人要求,政府才會做點甚麼。吳志剛無奈的說,連三次體檢都是我們去要求的,針對癌症做檢查。也因為這個體檢,及早發現太太有子宮頸癌。但對於政府消極的態度,讓自救會很不滿。
土地污染事件爆發後,政府要求RCA必須整治土地,但是對於這些員工卻不聞不問。吳志剛認為,因為政府害怕這些求償案,會讓外資不敢再進來投資。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專員賀光卍表示,一開始他們走體制外的抗爭路線,指政府是共犯,一聽到共犯政府就哇哇叫,「政府說,這件事情上有得有失啦」。有得有失,但是對於「失」的部分,政府卻迴避了身為共犯的責任。「他們只要我們自己走司法程序。」
司法程序是一條漫長的抗爭道路。2005年自救會因為不符社團法人資格因此訴訟被駁回。後來法院認為程序要件可以補正,將RCA求償案發回地方法院重審。「那時自救會差點要解散了,後來臨時召開理監事會,決定還是要繼續下去。」吳志剛說,但是後來又面臨法師團更換,現在終於進入實體訴訟,算是一波三折。
除了進行司法訴訟,自救會也曾遠赴美國,拜會美國總工會等十二個勞工和環保團體。賀光卍說,因為RCA事件是全球資本主義下的結果,因此我們要去資本主義的大本營──美國。當時政府單位關切自救會前往美國的動機,面對台灣政府的質疑,吳志剛回應,「我們要去白宮拉布條啦!」
在美國許多著名環保團體邀請自救會參加座談,當地的台灣留學生也主動幫忙,吳志剛說,看到那時記錄的影片,他就流淚,覺得感動,「自救會能走到今天,真的事很多外面的人和團體進來幫忙的,不然我們甚麼都不懂,哪有辦法。」
另外RCA自救會的抗爭過程,也改善了台灣許多相關法規。吳志剛表示,某一次在勞委會開會,一位自救會的娟姊突然把上衣都脫了,「那場面很震撼,他是乳癌兩邊乳房都割掉了,胸部跟洗衣板一樣平。本來乳癌是不算殘障的,後來被列入殘障裡了。」
2002年被要求補正,從那時自救會正仔細的整理會員名單,收集詳細資訊,希望不要因為程序問題而讓官司停滯不前。
但是連絡會員上還是有很多障礙,「我們這個年紀的人,不是很喜歡討論自己的病,尤其像癌症,會覺得是自己不好才得病。」吳志剛表示,那時候一個工廠好幾百人,流產這種事天天都會有,大家都以為是自然現象,而且也不是很想講。吳志剛表示,這些工作花了好長的時間,加上看不出對官司的實際成效,許多會員漸漸離開,更不用說那些因為疾病而過世的人。
事情拖了十幾年,吳志剛說,一開始公司的女工都很願意加入,抗議隨隨便便就是兩三輛遊覽車的人,但是現在卻是只剩十幾個。有些人是因為真的累了,有些人則是家裡反對,希望他們好好養病,不要這樣出來折磨自己。
好不容易進入實體訴訟,磨難卻正要開始。吳志剛說,一開始大家都很希望能站上證人席,為這些受難的員工盡點力,但是三次開庭下來,大家都怕了。坐在證人席的阿窕,讓被告律師將她的生命翻來覆去的檢視,連婚姻狀況都拿出來討論。
賀光卍說,RCA的律師把大家搞的快瘋了,感覺我們好像務必要記得這十幾年來所有發生的事。只要我們記錯了被當成把柄,好像說謊、做偽證一樣。「回家以後除了要擔心自己的病,還要擔心有沒有說錯話,害了大家。」吳志剛說,阿窕壓力很大。加上阿窕家裡狀況不錯,其實家人都希望她好好休息,但她還是堅持出庭。
原本成立自救會,是一個很單純的要為自己伸張正義,但是拖了這麼久,反而有點是為了整個社會的公義。吳志剛表示,希望RCA能成為台灣反抗資本主義的成功案例。希望RCA可以讓台灣認清,是不是一定要犧牲這麼多,才能換到資本,有沒有一個讓環境和社會和平共處的方式?
「其實我5年前就可以移民,但是投入自救會以後,覺得走不了了。特地找了一個可以輪三班的工作,配合開會或者其他活動」。投身自救會這麼多年,吳志剛表示,感到欣慰的是,台灣對於環境污染漸漸有了意識,許多法規也更改。他說,如果有可能勝訴,會拿出一筆錢成立基金會。下一步還希望能將RCA員工的子女們一起拉進來,這樣才能走的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