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族蜂蜜案 彰顯部落文化不受尊重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鄒族蜂蜜案 彰顯部落文化不受尊重

2003年03月01日
作者:波特曼

2月19日,鄒族達邦村大頭目汪傳發、汪建光父子,以保護原住民自然資產的理由,涉嫌在達邦公路強行沒收竹崎鄉民陳登茂在阿里山採集的蜂蜜,20日遭警方以強盜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民事方面雖然和解,但強盜屬於公訴罪,目前嘉義地檢署諭令以一萬元交保。

在鄒族的觀念中,他們對於傳統領域享有自然主權,可以進行農業、林業、狩獵與採集。但是與此同時,他們在傳統中也會尊重自然生息並進行資源管理,以確保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譬如族人並不會將野生蜂蜜的巢摘除,而外地人卻會將蜂巢帶走。達娜伊谷的河川保育成績,便是鄒族部落規範在現代社會的落實。如果外地人屢屢進入原住民傳統生活領域進行不當的自然資源破壞與掠奪,族人自然會有維護領域的觀念。不過,儘管目前台灣各原住民族都在進行部落地圖與找回傳統生活領域的行動,所謂的自然主權卻仍然有諸多爭議,更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加上過去的傳統領域多被劃入國家公園或保護區,使得原住民族在進行採集或狩獵等傳統活動時觸犯了保育法令,因而受到牢獄之災。

鄒族蜂蜜案爆發後,我們發現因為汪姓頭目父子並不瞭解現行法律與傳統原住民文化之間的差異,在發現疑似於部落所屬領域裡盜採蜂巢時,未依法報警,交由警察處理而逕行沒收,也未能留下充分證據或照片以資指認對方,造成自身在法律前失去保障與補救機會。

然而,從原住民的輿論也可看出原住民族長期受到警治單位的偏見對待,過去經常出現原住民進入已被劃入保護區的傳統領域而被逮捕,或是有平地人不當侵擾原住民生活領域,經過多次反應卻未見警察重視。

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出國家機器對於原住民傳統文化的漠視,使得諸如此類的事情不斷發生。今年1月20日邵族傳統祭場因為市地重劃而面臨拆除轉賣危機,彰顯行政機關不但囿於主流漢人意識,更無法跳脫官僚體制,絲毫不尊重原住民文化,不願在衝突之前與其進行對話。

在目前原住民族傳統領域主權尚未納入法律規範下,原住民族只能盡可能避免任何類似衝突,並瞭解現行法律。我們更期望國家與地方政府可以多加重視原住民文化,在法律以及政策制訂過程中多與原住民溝通,最終商討出能讓原住民傳統領域與自然主權受到保障的法律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