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林務局局繼7月實施《原住民依生活慣習採取森林產物規則》,開放原住民合法採集森林產物後,接著將修訂《台灣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典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管理事項》,會以嘉義林區管理處與阿里山鄉鄒族獵人協會建立的狩獵自主管理經驗為基礎,在山林資源共管及永續利用的角度推動原住民族自治。待管理事項修訂完成,屆時阿里山鄒族也將成為國內首例,由原住民族與地方政府及林區管理處簽定「狩獵自主管理行政契約」的族群。
自103年起,嘉義林管處、鄒族、東華大學等學研單位,推動狩獵自主管理的制度,像是成立「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由協會和林管處制定符合鄒族狩獵einu(狩獵傳統慣習、狩獵禮儀暨倫理道德規範)的鄒族狩獵自治公約,只有符合狩獵文化、技術及生態保護要求的會員能取得獵人證,取得獵人證後才能在協會合法申請的區域狩獵,只要被查到狩獵行為不符規定,就會被廢止獵人資格;此外,獵人也要向學術研究單位回報狩獵物種及數量。目前學研單位監測族群數並未因狩獵而減少。
嘉義林管處處長張岱表示,歷經多年努力,13日由嘉義縣政府、嘉義林管處與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簽下「狩獵自主合作管理合作意向書」,代表公部門已與鄒族取得未來自主管理行政契約的共識,只要等到《台灣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典需要獵捕野生動物管理事項》修訂完成,就能授權訂定「鄒族狩獵自主管理行政契約」,落實原住民基本法中保障原住民族自治的精神,也是公部門與原住民建立夥伴關係、共同守護山林資源的重要進展。
至於外界擔心,獵人會不會有商業狩獵行為,影響動物數量及族群平衡,張岱認為,鄒族狩獵einu是比法律更嚴格的道德規範,合作至今,獵人都能依照規範執行;此外,目前也有學術單位在進行科學調查,了解狩獵及族群的變動關係,民眾可以放心。據了解,近期在獵區內經獵人通報及紅外線照相機拍攝監測的野生動物族群調查研究,主要的狩獵物種族群數並未減少,水鹿和山羌數量還在成長中、山羊則持平,目前學研單位也積極訓練獵人習得物種調查技術和知識,可望未來能由族人協助山林巡護通報、動物族群監測的工作。
※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農傳媒》。不適用CC共創授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