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獸鋏危害動物 北市府製作短片宣傳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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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獸鋏危害動物 北市府製作短片宣傳

2010年04月15日
本報2010年4月15日台北訊

捕獸鋏濫用造成動物截肢,而使用捕獸鋏更是違法的行為。為了提醒民眾注意捕獸鋏的危險性及任意濫放是觸法的行為,由台北市動物保護處指導、關懷生命協會製作的「禁止任意使用捕獸鋏」20秒宣導短片將於4月15日起,在台北捷運各車站播放。

捕獸鋏在我國動保法及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是須主管機關同意才可使用的危險物品,具潛在之公共危險性。

捕獸鋏不僅傷害動物

台灣動物協會秘書長黃蘊茹特別將宣導短片中的三隻三腳狗狗帶來會場,牠們都是捕獸鋏的受害者。遭獸鋏傷害的貓狗,常因此截肢,必須靠剩餘的三隻腳行動,更嚴重的,甚至必須藉助輔具才能行動。而這些殘肢的貓狗幾乎很難出養,而最令人髮指的莫過於遭捕獸鋏夾到的,都是親人溫馴的貓狗。這部片子將喚起大眾認知捕獸鋏的危險性,濫用的結果,可能波及小孩和老人。

製作單位廣研所的執行創意總監關志霖,當初在構想時,就想以黑白色調及無聲來集中觀眾的注意力,給予犬、貓及小孩臉部特寫,吸引觀眾的好奇心,讓大家能注意到獸鋏的傷害不光是狗貓,也可能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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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獸鋏在各地五金行價格低廉且容易取得,導致民眾濫買濫放。動保處2009年曾展開幾波的行動方案,首先,行文全台北市1,181家五金行,道德勸導商家志願性停止販賣捕獸鋏;其次,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等捕獸鋏頻繁出現的山區,展開接連4次的專案清除行動計畫;自2009年8月1日起與警察局、消防局聯合組成「台北市捕獸鋏通報機制」,市民、動保團體或獸醫師若於台北市公共場所拾獲捕獸鋏或發現有人違規使用捕獸鋏傷害動物情形時,只要至上述單位填寫「台北市捕獸鋏通報紀錄表」或利用1999市民熱線通報,動保處即出動動物保護檢查員前往查察與拆除捕獸鋏。

推動自治法修訂 捕獸鋏應全面禁用

英美先進國家早已明令禁用捕獸鋏,歐盟也於1991年通過一項理事會規則,禁止使用捕獸夾。反觀台灣,動保法雖新增捕捉動物方法的限制,非經主管機關許可,僅規定不得使用獸鋏捕捉動物,違者將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鍰;卻未明文禁止製造、販賣或控管販售。而五金行舉手可得,人人皆可購買,捕獸鋏上沒有註名所有人姓名,發現受傷動物現場亦非第一現場,是相當困難採集到證據的犯罪工具,成為現行法條的漏洞。

在民意代表及動保團體的努力下,「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中擬增訂:「公司商號不得販賣、出租、出借及陳列獸鋏。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逕予排除或拆除並銷毀其土地範圍內之獸鋏」,並已送北市府法規會審議中,期待台北市成為一個真正沒有捕獸鋏威脅,友善對待動物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