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26日
摘錄自2010年5月26日自由時報生活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石門水庫及其集水區整治計畫」,攸關北部用水穩定,官方理應積極整治集水區之際,農委會水保局卻將集水區內將近31公頃的宜林地,核定為「宜農牧地」,等於悄悄新增了31公頃農牧地。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抨擊,所謂「宜農牧地」,就是政府開放種植水蜜桃、高冷蔬菜、生薑、竹筍等農作物,根本是惡搞,政府間接成為水庫上游破壞的幫兇。
官方強調,從「宜林地」變更到「宜農牧地」,有一定的審核機制,如坡度必須55%以下,若發生過嚴重沖蝕、崩塌、或有保育的對象、土壤深度少於20公分,就不會通過。水保局副局長施金爐表示,官方同意變更後,所有的開挖、整地行為都必須依照水保法規定,如超限利用、濫砍濫伐,最重會被處30萬元的罰鍰。台大地質系教授陳宏宇的看法發人深省,他說,石門水庫有活魚可吃、有水蜜桃可採,還有民宿可住,人為開發離譜,才是問題所在。
確實,石門水庫的開發由來已久,集水區內有不少原住民保留地,依法不得移轉給漢人,但實際情卻況是漢人以土地設定等方式,從原住民手中非法購得保留地開發。林長茂點名原民會管制態度寬鬆,管理無方。原民會副主委夏錦龍坦言,原住民保留地非法變賣、超限利用嚴重,原民會已擬定石門水庫原住民保留地專案計畫,依法追回不法利用土地。問題在於官方態度有多積極?政府腳步跟得上自然的變遷嗎?水庫淤積會等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