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真能使台灣永續嗎? | 環境資訊中心
社論

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真能使台灣永續嗎?

2006年04月29日
作者:李永展(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理事長、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常務理事)

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也是台灣首次舉辦「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的閉幕日,為期二天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提出「邁向永續台灣宣言」及「行動方案」,反應出政府及民間對永續發展議題的關心與重視。永續發展受政府的重視可由1997年行政院將「全球變遷政策指導小組」提升為「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簡稱永續會)看出端倪,其後,立法院於2002年通過「環境基本法」,規定「行政院應設置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負責國家永續發展相關業務之決策,並交由相關部會執行,委員會由政府部門、學者專家及社會團體各三分之一組成」,給予永續會法定位階。永續會每三個月由行政院院長主持召開委員會議,四年多來已針對各種永續發展議題提出建言,並且在每年6月5日環境日發佈「台灣永續發展指標」。

而強調由下而上民主程序的國家永續發展會議之重頭戲即在於提出永續發展行動方案,然而或許是由環保署主辦,所以揭櫫的卻只是「邁向永續環境行動方案」,其實「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更符合永續發展的精神,因為永續發展不只需「環境」行動方案,更需「社會」及「經濟」行動方案。此次會議雖經過分區座談、離島論壇、及預備會議等多次討論,但直到大會落幕,仍有72項行動方案尚未達成共識,包括應否修訂環評法、如何落實非核家園政策、國光石化及台塑煉鋼廠等重大開發案應否通過、蘇花高應否興建等。

其實台灣早就需研擬並落實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因為2002年的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便指出,從1992年的地球高峰會以來已有各式各樣的論述及計畫,但提出行動方案的卻少之又少,所以要求各國實踐五個面向的行動方案:水、健康、能源、農業、生物多樣性。台灣當年也有政府部門及民間代表參與,陳總統並將2003年宣示為「永續元年」,民間團體則約定每年召開「民間永續會議」。但觀諸這幾年對永續發展的推動似乎並未達到民間的殷切希望,所以才會有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的召開。

國家永續發展會議又是一次大拜拜嗎?雖然有人戲稱這又是一次大拜拜,用來安撫民間團體對永續發展的要求;有人說這只是「一個永續發展,各自表述」的再次證明。但不管如何,目前最迫切的是,如何將達成共識的248項行動方案儘速落實,否則未來每二年召開一次的永續發展會議勢將成為「永遠繼續」各自表述的會議。

永續發展不能只是嘴巴說說,更不能只是沒有牙齒的老虎,因此,針對大會中各方不同意見務必要儘速召開協調會討論,例如,沒有共識的部份應如何處理?有具體結論的意見是否應分短中長期確實落實?目標年如何設定?是否應以2012年為檢驗點,因為2012年是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在約堡召開後的十年(Joburg+10),按往例,聯合國每十年會召開一次重要的永續發展國際會議,如果台灣不想缺席,而又想讓世界知道台灣努力在推動永續發展,那台灣在2012年究竟要拿出那些具體的永續行動成果?恐怕都必須儘速釐清。

除了政府外,民間團體必須戳力建構以參與及民主為內涵的公民社會,追求地方永續發展;然而必須嚴肅面對的是:當年的民間永續會如今有否運作?如何在民間團體形成共識?如何形成分年分期的行動方案?如何透過民間團體的集體力量在永續會將永續發展理念落實?企業界也必須從永續發展的角度投入這場聖戰,例如,可以從綠色能源切入;從事永續發展的研發;從前端思考更永續的方案;也應從經濟行為本身的行動變革來因應資本主義所引發的危機,亦即採取「自然資本主義」策略:基進的資源生產力、生物模擬、服務與流動經濟、及投資自然資本。

國家永續發展會議雖然告一段落,但真正的挑戰才開始,在面對全球環境問題日益惡化、地球資源急速減少的當下,惟有透過政府-民間-企業三者的連結與互動,才能成為建構永續台灣的主要基礎。安東尼紀登斯曾指出:「我們身處在一個高的社會反思性當中,個人如何建構自己,將直接和更大的社會及環境再生有關」,希望2006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是邁向永續台灣的轉捩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