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討論修改核電廠耐震強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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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討論修改核電廠耐震強度

2006年04月30日
摘錄自4月29日中央社東京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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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原子力安全委員會正討論修改核電廠的耐震強度設計,包括日本既有的55座核電廠在內,未來耐震的強度將比原訂的強度提高20~30%。這是日本28年來,首度進行核電廠耐震設計的全盤檢討。正式方案,最快將於今夏出爐。

根據新指針案,核電廠旁若有活斷層的話,活斷層的年數將由現行規定的5萬年,往上追溯到12~13萬年前。如果核電廠不是在活斷層附近,也應參考歷年來的地震資料、岩盤的特性等,按照每一座核電廠的不同做評估。以往採取最大耐震度設定為足以承受芮氏規模6.5、上下震動型的地震,但新指針將設定足以承受芮氏規模6.8的上下震動型地震。日本原子力安全委員會也表示,除了既有55座核電廠之外,青森縣六所村的核廢料處理廠等只要是與核能設施有關的,都將比照辦理。

1995年阪神大地震以後,該委員會就認為應該加強核電廠耐震度。2006年3月,石川縣的北陸電力志賀核電廠二號機,因耐震強度疑慮,而被金澤地方法院做出禁止營運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