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擴及原南縣 旗海不再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規範擴及原南縣 旗海不再

2011年12月22日
摘錄自2011年12月22日自由時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南市環保局多年前即對競選旗幟廣告等做出規範,但權限不及於台南縣,每次選舉台南縣街道旗海飄揚,大台南合併後,台南縣過去慣見的選舉旗海不復見,不少駕駛都覺得開車安心許多。

近日環保局就在原台南縣轄區拆了不少違規插設的競選旗幟,藍、綠陣營都有,就算是競選服務處中心左右30公尺內的安全島上旗幟也不例外,服務處人員氣得跳腳,紛紛打電話責問,搞清楚緣由之後,也只好乖乖配合。

環保局表示,安全島只能有路燈、路樹,不允許插設競選旗幟,以免妨礙交通,就是距競選服務處30公尺內也一樣,如果安全島要插設旗幟必須經過申請、要付費,且需以羅馬旗架設,拆違規選舉旗幟之前原則會先請對方自行拆除,被拆的選舉旗幟可以到環保局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