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21日
摘錄自2012年2月21日自由時報綜合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核廢滾蛋、非核蘭嶼!」約4百名蘭嶼鄉民20日穿著傳統服飾,激動地以母語發出怒吼,要求中央正視蘭嶼核廢料貯存問題,儘快遷出核廢料桶。
9萬7千多桶核廢料已存放蘭嶼30年,要求遷出核廢料桶的聲浪不斷,政府雖於民國95年通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依規劃,條例公布至行政院核定場址須5年,最終處置場設計興建、運轉執照審核另須5年,再加上廢料桶完全遷出、園區復原須5年,但最終處置場到底設在那裡,依舊難產。
反對核廢,蘭嶼第5度發起大規模抗爭,鄉民昨天穿著傳統服飾,冒雨由龍門港出發,轉往台電核廢料貯存場抗議。族人們拿出芋頭、地瓜,質疑不能安心的吃,並一邊做出緊握拳頭顫動的「蠻阿威」、一邊將象徵核廢料的黃色桶子丟入大海,誓言驅逐「核廢料」惡靈。另在貯存場前焚燒象徵核廢料的紙桶,沉痛發出怒吼,要求核廢料桶早日遷出蘭嶼。
活動總召集人夏曼.瑪德能指出,核廢料早就應該在民國91年遷出,但多年來一直以「續租土地」方式採拖延戰術。
台灣輻射安全促進會理事長、台北醫學大學公衛系教授張武修表示,應讓蘭嶼當地人參與核廢料的監督工作。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副局長邵耀祖表示,將到蘭嶼貯存場現場和各個村落,採樣飲用水和食物進行輻射檢驗。初步規劃將送到清華大學原科中心放射性實驗室分析,再與其他單位做比對,預計今年開始實施。
原能會:有合格貯存庫即遷出
原能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邱賜聰表示,只要台電有合格的放射性廢料貯存設施或是貯存庫,蘭嶼核廢料就可搬遷,不必然要等到最終處置場完工,境外處理也是一個選項。
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的選址作業,經濟部去年已公告台東達仁與金門烏坵為兩處潛在廠址,現在正在進行社會各界意見徵詢階段,原能會已去函督促台電與經濟部積極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