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垃圾回收 新制下月上路 | 環境資訊中心

資源垃圾回收 新制下月上路

1997年06月16日
摘錄自1997年6月16日中國時報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七月起,國內資源垃圾回收制度即將進入另一個階段,這項攸關回收工作成敗的制度變革,究竟能否化垃圾危機為轉機,扭轉資源回收不彰的弊端,備受環保團體及民眾關切。

1997年3月28日總統正式公佈廢棄物回收清理法有關資源回收部份條文修正案,為配合新制度的實施,環保署相關子法修正工作即將次第完成,預定在7月初正式上路。

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陳永仁指出,新的回收制度重點包括:業者必須100%繳交費用,成立回收基金,委託金融機構保管運用,這筆基金並將應用在回收市場,透過基金補貼,社區、民眾或回收商回收的資源垃圾,得到公正 團體認証,就可以拿到回收補貼費。

整個回收制度改革最關鍵的是:業者該繳交多少錢?這些錢該如何有效運用 ?誰來運用?以及這些錢是否會淪入少數人口袋?

目前環保署已公佈費率委員會以及公正團體評選要點,費率委員會15位委 員中,學者專家9位、政府代表4位,業者代表2位。內定名單包括:台灣環保聯盟創會長施信民、新環境基金會創會董事長柴松林、新竹公害防治協會創 會長黃提源、林世華(消基會前董事長)、易定芳(律師)、許進德(律師) 、張慶源(台大環工所教授)、柏雲昌(經濟學者)、錢玉蘭(經濟學者), 以及工總、商總、經濟部、行政院消保會、環保署代表。

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秘書長劉銘龍說,環保署代表是法規會主委符樹強以及 會計室主任張瑋,廢棄物管理處並無代表進入,學者與官方比例為9比6,環 保署似乎無意主導費率委員會運作,未來費率訂定可望由民間公正人士主導。

高雄環保媽媽服務隊長周春娣認為,費率多寡將是整個制度成敗關鍵所在, 根據過去經驗,絕大多數補貼經費被回收壟斷,因此未來補貼經費使用必須明 定回收系統以及回饋消費者兩部份,以防止消費者遭到剝削。

不過,未來回收項目超過30種,究竟多少回收費才能吸引消費者進行回收 ?回收系統又需要多少補助?這些問題都需要精算,也考驗費率委員會的智慧 。

根據環保署的估計,回收基金1年大約是150億元,成為各方利益競逐對象。環保署基金管理辦法還在研擬中,已有重量級飲料龍頭邀集部份業者自 行宣佈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讓環保署頭疼不已。對於業者這種做法,立法院 三黨立委及環保團體更是批評不斷。 

此外,一些回收商也在有心人士串聯下,以各種名義向國會展開遊說,企圖形成反對力量。

據了解,由於基金保管收支運用辦法以及回收清除處理辦法都要送行政院核定,處理辦法更需要相關部會會銜公告,因此業者向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遊說, 讓這些法令制定充滿極大的變數。

除了收支保管運用外,第三公正團體評選也是變數多,部份環保團體躍躍欲 試,希望成為第三公正團體,參與監督。但問題是,誰才能真正做好第三公正團體,是環保署的頭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