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拆遷作物 農民抗議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限期拆遷作物 農民抗議

2012年04月24日
摘錄自2012年4月24日中國時報彰化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水利署第四河川局搶救高鐵下陷危機,要在濁水溪兩岸進行地下水補注工程,要求工地範圍內的農民在本(4)月底前自行拆遷地上作物;引起溪州當地農民不滿,認為是大埔毀田事件的重演;昨(23)日經協調,四河局同意在本季作物收成前暫不動工,但要求農民應向該局登記並繳交使用費。

彰化、雲林2縣地層下陷範圍持續擴大,引發高鐵下陷危機,四河局經長期觀測後,決定在濁水溪兩岸進行地下水補注工程,以減緩地層下陷速度。

四河局長姚嘉耀指出,根據最新監測資料,彰化縣去年持續下陷地區廣達51.4平方公里,分布在溪州、二林與溪湖3個地區,下陷5.3公分,因而決定在濁水溪沖積扇的「扇頂」處,也就是溪州與二水交界附近,進行地下水補注工程。

補注工程就是在施工地點開挖3公尺深的補注池,引埤水入池,以助地下水位上升,減緩地層下陷速度,目前北岸部分將分別開挖15公頃與50公頃共2池。

姚嘉耀指出,濁水溪的河川公地長期遭沿岸農民占耕,估計達3000公頃,從該局於88年接管就存在至今,農民占耕河川公地,既未取得產權,也未向該局登記繳交使用費,致該局於98年間遭到監察院糾正,要求3年內改善,因而利用這次施工機會一併處理,要求農民限期處理,否則即以刑法竊占罪究辦。

立委魏明谷與縣議員李俊諭服務處,昨(23)日邀集四河局與農民協調,農民說,一期水稻要5、6月才收成,四河局限期本(4)月底處理,難道要重演大埔毀田事件?

後經協調,四河局同意在本季作物收成前暫緩施工,但農民應向該局登記,取得該局同意使用並繳交使用費,至於補注池施工範圍內的作物拆遷是否另行補償,則另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