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鼓勵租電動車 企業憂續航力不足 | 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新聞

市府鼓勵租電動車 企業憂續航力不足

2012年09月06日
摘錄自2012年9月6日自由時報台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南市政府推動低碳城市,鼓勵企業租用智慧電動汽車,企業界基於環保、節能減碳的觀點,都認為值得評估,但也對電動汽車的續航力、充電樁的便利性等有所顧慮。

交通部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專員高惠冠表示,單位的公務用車自有、租賃都有,電動汽車的租金從2萬多起跳到近4萬元不等,乍看之下不便宜,但扣除油費,以及市政府補助電費,整體來說可能會便宜些,管理處的轄區從雲林到台南,租用電動汽車是可以評估的。不過,電動汽車的續航力只有200公里,約4個小時即需短暫充電,若要租用,必須先確定有足夠的充電樁。

台南地區汽車零組件大廠表示,市政府鼓勵企業租用電動汽車的計畫,具有宣示意義,表達出打造低碳城市的願景,但企業真的要租,首先會考慮充電、電池更換等問題,以及與租用汽油車相較的成本等。台南地區的汽車產業多是汽車零組件,與電動汽車產業關聯性較低,市政府推電動汽車對產業的影響應該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