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電廠購電爭議 協處露曙光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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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電廠購電爭議 協處露曙光

2012年09月13日
摘錄自2012年9月13日中央社台北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台電和民營電廠的購電合約爭議協處露曙光。經濟部能源局今天表示,目前包括「增加容量因數」及「資本費隨利率浮動調整」的協處方向,已獲業者初步同意。

能源局指出,增加容量因數是指民營電廠(IPP)供電基礎利用率若達 4成,調度部分,台電公司購電只付燃料成本費用,不負擔人事、維修等費用;這部分國光、星能、森霸及星元等4家IPP業者初步同意,將待董事會及外資廠商同意後修約。

至於IPP業者在意的資本費浮動調整部分,因IPP建廠資金多屬借貸取得,利息由台電公司負擔,但每年借貸利率已由6%至8%降至目前的2%,IPP須將溢收部分逐年還台電。

另外,經濟部第一次在6月20日預告「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條文修正草案,因有業者異議,12日第二次預告修正,如 7天預告期無人提出異議,未來修正完成後,台電公司可年省新台幣29.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