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無權 經長:接受法規現實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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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無權 經長:接受法規現實

2012年10月04日
摘錄自2012年10月3日中央社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經濟部長施顏祥3日接受中央社專訪時表示,全世界只有台灣的環保單位擁有投資案的同意權,經濟部接受法規的現實,無關挫折,只能期盼環保署及環評委員能夠兼顧經濟發展。

施顏祥表示,國外環評單位僅是提供專業意見,再由行政院或主管機關綜合考量之後,決定要不要做。他強調,目前全世界只有台灣的環保署根據環境基本法擁有投資案的同意否決權。在法律架構沒有改之前,經濟部只能接受這樣的現實。

施顏祥說,經濟部是招商單位,廠商需要勞動力,經濟部就要去跟勞動主管機關申請,勞動主管機關又有一大堆規定,經濟部站在促進投資、招商的立場,就要協助廠商去取得勞動力。同樣的,廠商的投資計畫需要環評,經濟部也會協助廠商取得許可,環保署同意做,才可以做。

施顏祥以國光石化開發投資案當時專案小組提出的環保結論為例指出,如要把國光石化往外推5至10公里,而且要全部海水淡化,雖然看起來是同意,但列了一長串不可能做下去的但書,廠商成本過高、做不到,只好「撤」了,比等在那裡被「終判」好。

他表示,以前台灣對環境重視不夠,大家是先經濟後環境,後來變成經濟環境並重,現在則是環境經濟並重,必要時環境優於經濟。到了環境優於經濟的階段,大家就要考慮會不會影響經濟的發展。不過,同意、否決權不在經濟部,他也只能說「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