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售犬!農委會加臉書「好友」 成功逮賣狗人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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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售犬!農委會加臉書「好友」 成功逮賣狗人

2012年12月19日
摘錄自2012年12月18日nownews報導
本單元由編輯部摘錄每日重要新聞,讓讀者能快速掌握過去24小時內,台灣及世界各地發生的環境大小事,並作為環境事件的歷史紀錄。

有名楊姓男子在臉書上非法販賣博美狗,且個資填寫還是真實姓名,經由民眾向農委會檢舉,在「有跡可循」的情況下,順利逮捕楊男。

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說,寄養、買賣、寵物繁殖皆需領有營業登記證,即使是合法的業者透過網路打廣告,也必須公布營業登記字號,若違反動物保護法,就會被罰5萬元到25萬元。

根據《聯合報》報導,楊男連續四次於臉書上留言「拍賣博美,可議價」等字句,遭到民眾檢舉,由於其臉書設定沒有限制交友權限,於是農委會加其為「好友」追查發現,楊男以真名開設臉書,且還有出生年次以及空軍退役等資料,於是農委會就根據他的個資,行文至空軍總部提供其資料,成功查到其電話和住處,全案交由新北市動保處查處。

楊男坦言,是自己家裡的博美狗生了7隻幼犬,於是想藉此賺外快,不曉得這樣的舉動已經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