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氣起火,都是勞工惹的禍? | 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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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氣起火,都是勞工惹的禍?

2014年03月14日
作者:吳松霖

從五條港安西府,朝著六輕工業區,逆光拍到的「人造雲」(圖:Alhorns)

六輕資方將3月4日漏氣起火事故,歸因歸責於「檢修員對VOC洩漏維修處理程序及作業人員安全危機意識不足」,簡單一句話,就把責任全部推諉給外包商之檢修員與廠內作業人員,全部推諉給勞工,每天為六輕資方賣命賺取天文數字利潤與財富的勞工,除了時時刻刻要面臨死神隨時光顧自己的恐懼外,還要承受六輕資方的推責諉過!

六輕經營管理大權,全由六輕資方主宰,絲毫不容勞工分享,故不管從那一角度來說,經營管理(包括安全維護)之責任,理所當然也須全由六輕資方承擔與揹負,絕無推諉給勞工之理,此乃「權力主體」與「責任主體」合一之天經地義,但六輕資方卻是佔盡權力,推諉責任!

何以能如此?因為,台灣各級政府與法律,長期允許、包庇甚而支持企業資方利益與責任不對稱、權力與責任不對稱!看看這位剛剛升格升官的張金鏘副署長所說「表明勞動檢查目的主要是以輔導與檢查並重,不是扮演取締角色」的屁話,如果勞動檢查不取締、不嚴懲、不徹底追究資方與相關主管之責任,六輕資方會當一回事?

安全危機意識不足?

如果檢修員與現場作業人員,完全科學地了解其所身處工作環境與工作內容可能發生與正在發生之每一種風險與危害,還可能安全危機意識不足嗎?人,只有不知,少知,才可能安全危機意識不足。

那麼,誰有不可解怠不可推諉之責任,要毫不隱瞞、毫不保留地,使檢修員與作業人員,完全科學地了解其所身處工作環境與工作內容可能發生與正在發生之每一種風險與危害?當然是六輕資方!

那麼,六輕資方善盡「告知」之責任了嗎?如果善盡了,一是招不到勞工,二是馬上爆發離職潮,三是外包商招不到勞工進六輕工作,除非,六輕資方將工資與外包金額以倍數提高!

六輕資方,對待廠區外的居民生命健康,與對待廠區內的勞工與外包工作人員生命健康,立場一致,邏輯一致,那就是,利潤至高無上!

安全,從製程設備更新做起!

真心在乎工業安全與工作安全的資方,不是把安全維護之重心放在對勞工的教育訓練,而是從源頭,也就是製程設備之設計製造階段,就至少選擇風險率最低者,六輕資方真有一點點重視勞工性命之誠意,從製程設備更新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