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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令社會蒙羞的地景:美麗灣

2014年12月02日
作者:廖本全(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系副教授)

10月28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度判決撤銷台東杉原海岸的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環評,二次的判決皆在昭告台灣社會環評背書的可笑、政府違法的可恥,以及土地與人民遭受侵犯的可悲。

美麗灣渡假村。攝影林國勳。刺桐部落提供。

其實,美麗灣不只是美麗灣。這幢正矗立在杉原海岸的空幽飯店,代表著台灣社會開發至上的魔咒,以及眾多以土地、環境與世代為祭品的幽靈。因此,判決也不只是判決,司法不僅拒絕行政體制的惡行,也揭露台灣社會無所不在、噬土開發的發展幽魂。

制度成為工具

幽魂操控制度,為開發行為開門,讓海岸土地自由化、讓制度規範去管制化。於是,台灣社會放任BOT完全扭曲「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中公共建設、公眾使用、公共利益之基本精神,讓這些公共服務的價值遭到漠視,甚至消失殆盡,讓BOT成為地產資本開疆拓土的工具,以及官商勾串圖利的手段。「山也BOT、海也BOT」一語,道盡BOT在台灣的浮濫與投機。

於是,台灣社會不管國有財產是屬於全民與世代的共有資產,也不思國有土地在土地(儲備)與環境(保護)的公共與未來價值,任由短暫的當權者予取予求,讓這些代管者隨意地賣地換現金、BOT賺權利金,讓國有土地私有化、財團化。我們共同的這個世代,真的仍是個愚蠢的年代嗎?

淪陷的官箴

不僅如此,台灣社會竟可以接受土地使用制度的失靈與管理的失控。依據《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的規定,杉原海岸屬一般保護區,應僅能在保育、生態特色、自然景觀與環境敏感特性等條件下,維持海水浴場的現有資源利用型態。也就是說,美麗灣是一個「本來就不能蓋」的違法度假村。

但BOT集團(台東縣府與業者)不僅不理會,更切割基地規避環評,取得開發許可與建築執照,蓋出大型違章建築。而中央土地使用主管機關(內政部)則表演「會轉彎」的戲碼(參見《拆美麗灣,不容再轉彎》一文),讓飯店從應拆的實質違建變成可以補環評的程序違建,讓地方政府再以違法的環評尋求就地合法。坦白說,美麗灣渡假村只要在杉原海岸多矗立一天,就是讓台灣社會(從中央到地方)土地使用的文官體制多一天的羞辱。

人的掠奪與宰制

美麗灣開發,不僅割裂了山與海,也撕裂了地方人群。

作為山與海的一份子的原住民被社會「視而不見」,他們源自於山與海的生活方式與文化型態,根本不被肯認、不受尊重。而台灣社會竟讓最早根著於這片土地的原民社群成為社會不幸的成員,成為環境不正義的犧牲者。

而掠奪者最厲害的伎倆是綁架地方社會,BOT集團熟知長期處於弱勢的地方總是急於翻身,只要釋放眼前短暫的利益(如200個工作機會),就可以讓許多人情願放棄未來一切,甚至願意和違法濫權的掠奪者站在一起,指責關心與反對者是「有心人」。其實,台灣社會真的還需要更多的(永遠不嫌多的)有心人。

國家的價值在於善的追求。但是,台灣社會作為一個國家,卻必須在多樣的惡裡頭苦苦追求可能的善,原因無他,這些幽靈正是問題的結構與根源,台灣社會若不面對此一真相,美麗灣不是第一個,當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令社會集體蒙羞的地景。那麼,下一個美麗灣在哪裡呢?

朋友們,有空,到台東杉原海岸走走。站在沙灘上,看看那醜陋與羞恥的違建,聽聽山、海、大地、精靈的呼喊,也想想如何拆掉這幢滿佈幽魂的飯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