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可以不談溯及既往嗎?將是大笑話!」立院經濟委員會召委高志鵬批判礦業法政院版草案,指其在原民諮商同意的部分少了溯及既往,第58條之1的補辦環評條件也七折八扣,沒有恢復環境保證金制度等。政院版拖到去年12月才交出,卻比7月礦務局版草案更倒退、更讓人無法接受。
這些爭議法條,目前在立院經濟委員會的逐條討論中不見共識,幾乎都落入「保留」。高志鵬表示,經濟部應該盡快替這些保留的法條找到立委可以接受的修改版本,否則委員會將從委員版中挑出最好的版本,「不見得要採用政院版,我們不當行政院的立法局」。
礦業法本週由另一位召委廖國棟安排了週一(9日)一天審查,後續在這個會期將如何安排,高志鵬表示,會跟廖國棟協調,不過顯然可見,「應該多排幾天才夠。」不過至少週三將會先處理臨時提案,要求礦務局繼續凍結目前所有的展限案,直到今年年底,以免法還沒修完,卻又有礦業如亞泥新城山案低調通過20年展限。
立院經濟委員會在去年3月中宣告要展開礦業法改革時,立委蘇治芬要求礦務局凍結正在申請的礦業展限程序半年,不料後續才發現亞泥新城山案前腳才完成展延程序,再取得20年礦權;由於不見經濟部提出草案,高志鵬隨後又提案將凍結期限延長到今年3月。去年12月經濟委員會又提案凍結展限案,要求凍結到5月31日本會期結束。如今由周陳秀霞、高潞以用、陳曼麗、高志鵬、林淑芬、尤美女等人提案,已是經濟委員會第四次要求凍結。
礦業法從2016年開始遭民間要求改革,歷經紀錄片導演齊柏林揭露亞泥空拍畫面、亞泥通過20年展限等爭議,而受到社會關注,其中的「展限駁回求償」、「先行使用土地」更遭批為霸王條款。但政府機關回應民間的速度,卻是2017年的7月才提出草案、至今仍在經濟委員會逐條討論中,經濟部與立委們對於舊礦展限的環評、原民諮商同意是否「溯及既往」仍僵持不下。
環團地球公民基金會10日在立委周陳秀霞、高潞以用、高志鵬的陪同下,上午再次出面呼籲「修好修滿」,要求立院這個會期完成修法。更批判經濟部至今仍在為業者護航,面對朝野各界要求舊礦展限要重新核定礦業用地,經部卻是「抵死不從」,原民諮商同意權更是沒有入法,仍是業者可以「問到同意為止」。
在9日的逐條審查中,爭議焦點仍是舊礦申請展限是否重新核定礦業用地與原住民的諮商同意。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黃靖庭表示,民間主張,在礦業用地核定階段,應該就做到提出關礦計畫;取得土地所有人同意;徵詢環保、水保、土地使用等機關;獲得土地使用機關同意;位在環境敏感區、或一定規模者要通過環評;位在原民土地上要踐行原基法第21條要踐行原民諮詢同意權。
不過,審查時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卻表示,重新核定礦業用地是曠日廢時又沒有必要,更一再強調經濟部一直有做好把關,而引發立委輪番砲轟。「過去沒有管理是事實。」周陳秀霞強調,前日朝野立委都認為應該嚴格把關展限案的礦業用地核定。
目前全台217個礦場中,有八成位在原民地區,但原民諮商同意權是否入礦業法,經濟部卻在仍力抗原民立委。審查當時在場的原民立委包括孔文吉、鄭天財、高潞以用等人不斷重申,原基法早在2005年就已上路,新舊礦都應該諮商取得部落同意。但王美花卻指稱,部落要踐行諮商同意權,往往會面臨部落會議組不起來、鄉公所不願代為召開等困境,強調執行不易、充滿不確定性。
高潞以用表示,即便礦業法沒有修法,不管新礦舊礦,依照原基法,本來就應該經原民同意。但是包括亞泥案,目前既有的200多個礦,卻因為礦業法給了他們武器,所以沒有一個有經過原住民同意。原因正是行政機關「知法犯法」,當地部落抗議了43年,亞泥卻還是可以獲得核准再20年的展限,因此原民諮商同意權一定要明確入礦業法。
高潞以用更不滿,王美花在審查過程中,不斷以亞泥案正在以「三方會談」來個案處理原民諮商同意權,但是面對他提問「三方會談的法律效果到底為何」時,王美花卻無法回答,最後以「我們當然希望通過」為回答,顯示根本只是先射箭再畫靶,其實就是要強迫部落接受開發、接受不道德的法律。
高潞以用更表示,審查中他建議經濟部將三方會談入法當做聽證程序之一,作為諮商同意的一環,既然經濟部一直將三方會談講成尊重原民、亞泥尊重部落意願的表現。但王美花卻又反對入法,此舉更顯亞泥的三方會談只是在打假球罷了。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認為,原民諮商同意不但應該入礦業法、溯及既往在舊礦上,更應該要有退場機制,不是「問到同意為止」